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壓實森林防滅火黨政領導責任制,近日,由東坡區委編辦牽頭組織開展立足實際,築牢森林“防火牆”工作。
一是完善職責體系。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林業局)、區應急管理局“三定”規定相關職責分工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東坡區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並在森林火災“防”、“救”、“治”職責方面形成18個方面97條具體事權劃分意見。成立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體制機制和黨政責任落實專項整治工作組,印發《眉山市東坡區體制機制和黨政責任落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制定突出問題、整改任務和完善制度“三張清單”,並適時召開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及時彙報工作開展情況,督促整治落實落地。
二是調整管理體制。將眉山市森林公安局東坡區分局調整為區公安分局內設機構並更名為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森林警察大隊,授權代行的74項行政處罰職責交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有效整合執法資源,提升執法效能。
三是健全指揮體系。組建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及辦公室,完善指揮部工作規則,印發《眉山市東坡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出臺《眉山市東坡區森林防滅火工作制度體系》,從制度體系、責任體系、裝備設施體系等5個層面完善森林防滅火制度規則,建立健全協同高效的指揮聯動工作機制。
四是加強工作力量。增核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行政編制1名,區應急管理局事業編制3名,專項用於加強森林防滅火救援隊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力量。在全區森林防火重點部位落實了專職巡山護林員45名,依託區消防救援大隊,增加40名臨聘人員計劃用於組建區森林撲火專業隊伍,進一步加強應急處置力量。(李希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