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小夥墜樓砸中祖孫 墜樓小夥父母賠被砸者家屬兩套房和22萬元

來源:成都商報 時間:2020-11-25 11:19:35 編輯:卜海英 點擊:
2019年6月1日,四川眉山小夥侯先生墜樓,砸中同住該小區,正在樓下遛彎的祖孫倆,三每人平均不幸身亡,之後被砸者的家屬將侯先生父母告上法庭,雙方在失去親人的傷痛中,截至2020年11月,已經持續了500多天的賠付款糾紛。11月24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獲悉,二審判決生效後,被砸者的家屬依法向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1月18日,經過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2019年3月15日一審判決侯先生父母賠償金額共計152萬,隨後侯先生委託代理人李兵提出上訴。2020年7月8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中,認定侯先生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酌定其父母承擔本案70%的侵權責任,判決賠償金額為106萬元。
11月24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獲悉,二審判決生效後,被砸者的家屬依法向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11月18日,經過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在執行和解協議中,侯先生父母位於眉山市東坡區富牛鎮的一套拆遷安置房(約120平方米),及商鋪門面房(約30平方米)歸被砸者家屬所有,並要求在房屋及商鋪可以辦理過戶登記之日起的15日內,配合被砸者的家屬辦理過戶登記,商鋪安置選號,侯先生父母須授權被砸者的家屬選號。除此之外,10天內侯先生父母還須將22萬餘元的土地補償款轉至被砸者的家屬的賬戶。
協議的初稿是侯先生父母的委託代理人李兵所擬,李兵説,當初侯先生父母的想法是,能有一套房子居住。現在這個結果,達到了當初的預期。“法院、律師都做了大量工作,我們先後進行了兩次協調達成一致,在協商過程中,對方提出要安置房、門面及拆遷款,我們也同意了,所有這些折算下來,大概80來萬元。”
“侯先生在城區的房屋仍然歸侯先生父母所有。”李兵説,他們對這個結果也很滿意,現在準備開始新的生活,這個事情暫時告一段落了。
11月24日中午,記者與被砸者的家屬聯繫證實了此事,其不願再多説此事。“天天拖起此事,人也累。現在這事也算告一段落,只是安置房要5年後才能辦理房産證。”(蔣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