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洪雅縣政府副縣長、花溪河縣級河長、縣公安局長潘峰率隊深入東嶽鎮、柳江鎮,檢查指導花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縣農業農村局、東嶽鎮、柳江鎮相關負責人陪同。
在東嶽鎮和柳江鎮,潘峰一行重點對今年省督查組發現的問題進行“回頭看”,檢查了河道疏通、污水處理、河提加固等重點工作及“四亂”清理工作開展情況。聽取了鎮主要負責同志關於河長制工作落實情況的彙報,就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探討交流,提出了具體意見建議。
潘峰指出,就檢查情況而言,個別問題存在反彈現象,特別是東嶽段還存在沿河道散養家禽、竹木倒塌阻礙河道、向河道傾倒垃圾等,柳江段還存在河道內有建築垃圾、河道疏通不及時、垃圾傾倒不規範、企業排污未整治等,各鎮要進一步強化巡查,加強整改落實。
潘峰強調,一是要突出源頭管控。要從源頭上清理各類污染源,加強水利、農業國土等專項規劃,切實與水環境保護有機融合,堅決摒棄“先污染、後治理”的發展模式。特別是堅決禁止在禁養區散養畜禽、堅決禁止向河道傾倒垃圾、堅決禁止污水直排河道。二是要突出過程監管。各級河長要加強日常巡查,定期對所管轄河段、水域進行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和治理破壞水環境的突出問題,縣農業農村局要加強指導,複雜問題要及時向河長辦反饋,確保問題能夠及時解決。三是要突出依法治理。解決複雜的水環境問題,必須牢固樹立法治思維,要統籌水利、環保、農業、公安等部門行政執法職能,嚴厲打擊非法開採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時,積極開展群防群治,推進村規民約等制度建設,提高公眾參與的積極性。(洪雅縣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