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旺蒼:信訪澄清 為踏實幹事幹部保駕護航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12-09 21:31:47 編輯:王梁 點擊:

“根據《信訪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信訪人捏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國華片區紀檢監察組向信訪舉報人尹某某和董某某宣讀到。

時間還要回到今年年初,國華片區紀檢監察組陸續收到省紀委、市紀委、縣紀委交辦的有關片區內雙匯鎮黨委書記趙勇的相同信訪舉報,該信訪共反映6個方面的問題涉及50余人的聯名簽名引起了片區紀檢監察組的高度重視,在縣紀委紀檢室的指導下,片區紀檢監察組立即對有關問題開展了初步核實工作。

“你近期是否向有關部門反映過有關你鎮黨委書記的有關信訪舉報?”

“沒有啊,趙書記工作認真負責,我們怎麼會舉報他?”

“從來沒有過,我平時都在外務工,現在黨和國家政策這麼好,我們一家人都很支援黨和政府的工作!”

“沒有反映過趙書記,不過去年我們村準備集體聯名向有關部門反映恢復衛生院,當時有50人左右簽了聯名信。但是後來因為一些原因就沒去找了。今年年初的時候,董某某和尹某某找我要簽名花名冊,説是要去反映恢復衛生院的事,我想他們應該也是為了村上的公益事業,我就把花名冊給了他們了。”該村三社社長唐某某如是説道。

在走訪調查過程中,片區紀檢監察組發現,50余人的聯名舉報信,實際是董某某和尹某某二人所為。董某某和尹某某因在當地未承包到工程,對該鎮黨委書記心生不滿,捏造材料,並找到為恢復衛生院當地部分群眾簽名的花名冊,實則意圖誣告該鎮黨委書記,相關群眾並不知情。

經過片區紀檢監察組近三個月的調查取證,該信訪反映的問題全部不屬實。片區紀檢監察組找到董某某和尹某某,對他們捏造材料誣告陷害他人提出了嚴肅批評。

“我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當時因為私人恩怨,對趙書記造成了不良影響,我們深感抱歉。”

“感謝組織的澄清,讓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思想顧慮。一段時間以來,該舉報帶給我不少困擾,也給我以後的工作敲響了警鐘。”在幹部澄清正名會上,該鎮黨委書記有感而發。(梁昆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