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昭化:持久調解爭紛 120萬元賠款5次調解終達成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7-28 11:35:17編輯:王梁

2020年3月,疫情陰影籠罩大地,位於廣元市昭化區虎跳鎮某村的張某家更是充斥著悲涼和絕望。

沙場傳噩耗,親人無蹤跡

3月1日,廣元市昭化區虎跳鎮某沙場傳來噩耗,李某受雇于某公司往某沙場運送砂石原料過程中不慎落水,經過搜救隊搜救,未找到李某屍體。李某的妻子張某聽到這個消息後如晴天霹靂一般,家中尚有年邁老人和兩個還未成年的子女,頓時感覺天塌地陷。

事發第二天,廣元市昭化區虎跳鎮鎮府、駐地派出所、海事部門及專業搜救隊伍等參與到搜救和調查中,以李某落水點為中心,搜救範圍逐漸擴展到方圓10公里水域,經過近一個月搜救,仍然沒有結果。
家屬的情緒由傷心漸漸轉變為焦慮甚至憤怒,因李某是家中唯一勞動力,一家4口人的生活全靠李某工資,李某落水後公司已經停發其工資,而且前期打撈花費近10萬元,耗幹了家裏積蓄。為了維繫家庭生活,家屬多次要求用人單位處理後續賠償事宜,用人單位以未打撈到屍體為由拒絕賠償,受害方與用人單位多次協商無果,遂向虎跳鎮人民調委會申請人民調解。

索賠無結果,調解來助力

接到調解申請後,廣元市昭化區虎跳鎮人民調委會立即組織當事人、派出所、海事處、司法所等相關部門召開會議,詳細了解事件原由和雙方當事人申請調解訴求,同時展開調查,通過與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取得聯繫,徵求各方意見後,制定調解方案,確定具體調解時間。

賠償分歧大,多方來協調

廣元市昭化區虎跳鎮人民調解委員會高度重視,不厭其煩,採取“背靠背”“面對面”“換位思考”等調解法,多次組織調解。然而李某屍體一直未找到,涉及用人單位的派遣用工情況較為複雜,且糾紛涉及賠償數額大,調解難度明顯增加。每一次調解都是因“爭吵”而中止。

在第二次調解中,調解員計算出賠償總額在100-140萬元之間,用工方只願賠償80萬,而家屬要求賠償160萬,各方寸步不讓,難以達成調解協議,調解難度再升級,調委會暫停調解,建議涉事雙方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律師或者自行聘請律師代理調解,確定代理律師後,廣元市昭化區虎跳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再次組織雙方及其代理人進行調解,通過此次調解初步達成和解意向。

意見達一致,糾紛得解決

到2020年7月22日,又經歷了三次調解後,各方終達成一致意見:用人單位賠償李某家屬總計120萬元,其中由勞務派遣公司支付90萬元,船隻借用公司支付30萬元。同時,雙方還約定付款方式及期限,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以及協議雙方的違約責任。

協議達成當天,張某收到60萬元賠償款,李某死亡賠償案終於得到圓滿解決。死者家屬對於調解結果也表示滿意,對調解員表示衷心的感謝:“這次事情多虧了調委會和司法所多次幫助我們組織調解,讓我和家人的權利都得到了維護”。

一波才剛平,又起新波瀾

“賠償款120萬元,怎麼分,今天一定要説清楚……”死者父親李某某説到。2020年7月22日,首筆賠償款60萬元打入死者妻子張某賬戶上,然而新的糾紛卻産生了:這120萬的賠償款家屬該怎麼分配?為解決糾紛化解矛盾,防止矛盾糾紛升級,讓死者父親、妻子及兩個未成年子女安寧生活。廣元市昭化區虎跳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決定趁熱打鐵,當場對李某死亡賠償金分配問題進行調解。

由於死者家庭人口較多,對於賠償金的分配問題需要其近親屬共同協商,為合理合法分配賠償金,減輕各方經濟壓力。調委會根據實際情況,通知李某某1位近親屬唐某和其居住地居委會主任參與調解。

親情剪不斷,結局終圓滿

調解中,調解員建議先行扣除李某前期搜救費用10萬,再將剩餘賠償金在親屬之間進行合理分配,雙方表示贊成。本著尊老愛親的原則,考慮到李某某年事已高且無勞動能力,分配賠償金20萬元用於老人日常生活開支。剩餘部分歸張某及兩個未成年子女所得。2個未成年子女所得部分賠償金以其子女的名義存入銀行,由其母親張某代為保管,並指明張某只能將所得賠償款用於子女個人生活及學習,不得挪做它用或擅自處理。考慮到兩個孩子還小,花費較多,李某某將其所得賠償款中的10萬元轉贈給2個孫子,每人5萬元。老人這一舉動深深觸動了張某,張某承諾履行對其公公李某某贍養義務,讓他安享晚年。

此次調解順利化解一起延伸矛盾。李某某説到:“真心感謝你們,幫我們解決了這麼大一個問題,你們也不收費,白幫忙,我還是要請你們吃頓飯。”張某也表示:“這次全靠你們調解員幫忙,事情才得以解決,今後我一定會好好照顧孩子和父親,承擔起做為母親和女兒的責任。”

此次調解歷時長達3個月,中間歷經曲折,但是最終成功得以調處,既為當事人節約了訴訟成本,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為民服務的宗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本文當事每人平均為化名)(朱映江 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