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村級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達到依紀、依法行權,主動接受群眾監督,權為民所用,權生廉,廉生威的目的,蒼溪縣元壩鎮紀委根據當前基層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因事利導,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疏理岀了涉及村級集體決定、財務管理、集體資産資源管理、便民服務、陽光黨務村務、用章管理、服務村民其他事項的七個方面三十項權力,建立了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做到了"主動曬出權力、主動行使權力、主動接受監督、主動糾正錯誤行權,樹立基層幹部良好的公樸形象"的“四主動一樹立",為基層開闢了一條風清氣正的小康大道。
該鎮紀委把疏理出的村級“小微權力",建立了詳實的清單,通過政府工作群、鎮村公開欄,進行全面公開,通過黨風廉政建設群眾大會公開村級權力內容,既讓行權者知道自身權力,又讓群眾知曉基層幹部為民服務有哪些權力,做到了主動曬出權力;通過權力清單的公開,增強了基層權力者的責任心,積極工作、主動服務的熱情心,不敢失職、失責,增加了主動行權積極性;同時在行權的過程中,杜絕濫權、越權、私權、不依紀依法用權行為,適應了在群眾監督下行權行為,達到主動接受監督用權;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不高、政策水準不強、思想行為不端等造成的錯誤用權行為即時得到糾正。
按照“四主動”推進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工作的開展,讓全鎮基層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為民服務,廉潔用權形象深深烙印在群眾心中。(劉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