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6日12時38分,G5京昆高速四川雅西段西昌往雅安方向發生一起客車側翻事故。該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30人不同程度受傷......
9月18日,石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胡某某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案件當庭宣判。部分代表委員、駕乘人員代表觀摩當天庭審。
石棉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5月16日上午9時40分左右,被告人胡某某駕駛川J28XXX號客車搭載13名乘客從西昌客運站出站,在西昌市攀西商貿城,胡某某違規搭客22人後駛入G5京昆高速公路往成都方向行駛。當日12時32分,胡某某駕車行駛至石棉縣大寶山隧道前,違規跨越白色實線從客貨車道變道至小車車道。當日12時35分,胡某某駕車行駛至臨近徐店子隧道出口處時,向右方跨越白色實線變道至客貨車道,並加速超越旁邊的川TA8XXX號白色斯柯達轎車,客車在駛出隧道後遇雨天路面潮濕,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與道路中央護欄相撞後側翻。
此次事故造成乘客黃某、陳某當場死亡,乘客任某、顏某、許某某、劉某某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胡某某及其餘29名乘客不同程度受傷,車輛及高速公路不同程度受損。
被告人胡某某在發生事故後請求乘客及時報警,停留在事故現場,隨後撥打120電話求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石棉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某違反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未安全文明駕駛大型客運車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六人死亡、多人受傷,且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交通肇事罪,且屬情節特別惡劣。
綜合被告人胡某某具有自首情形,且其所在公司及保險公司賠償了大部分被害人及家屬,遂採納石棉縣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作出對胡某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的判決。
代表委員有話説
王濤(人大代表):庭審現場很莊嚴神聖,每一處都彰顯著法律的權威,尤其是整個庭審過程的規範流程,更讓我感受到石棉縣人民法院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專業素養。本次庭審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駕駛人員參與旁聽,不僅體現了法院工作公開透明,更是達到了審理一件、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
張家寧(政協委員):我認為審判法官嚴格把控庭審程式,整個庭審過程乾脆果斷而不失條理;公訴人聲音洪亮、觀點明確;辯護人立場端正,辯護有力,體現了法官、公訴人、辯護人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優秀的工作能力。庭審中,多媒體示證更直觀的呈現了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讓大家一目了然。
秦明建(四川蜀通運業有限責任公司石棉分公司副經理):石棉縣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公平的審判給了我很大的觸動,也給我們運輸企業上了一堂深刻的普法教育課,我回去後,一定要將這次庭審的感受和駕駛員們進行分享,務必讓大家謹遵安全駕駛。
馬磊(四川蜀通運業有限責任公司石棉分公司安全科副科長):文明駕駛,安全第一。我們駕駛員要加強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規範駕駛行為,切不可疏忽大意。
車禍猛于虎!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來。司乘人員一定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做到安全、文明駕駛,廣大乘客乘坐機動車交通工具出行,一定要係好安全帶,安全帶就是生命帶,安全面前沒有僥倖。(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