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寶興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宣判李某等14人涉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受疫情影響,本案通過遠端視頻+現場庭審方式進行,並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全程直播,受到數萬人關注。
法院審理查明
2015年以來,被告人李某為首的惡勢力集團組織在雅安、眉山等地非法拘禁他人;在雅安市雨城區某地隨意毆打他人,擾亂社會秩序;開設賭場,為他人提供資金實施賭博犯罪並從中抽頭漁利;故意傷害他人;容留吸毒人員在其經營場所吸毒。被告人張某在雅安市雨城區尋釁滋事;被告人孫某、楊某、王某等人在雅安市雨城區敲詐勒索他人財物。該集團組織先後實施犯罪共計14起。嚴重擾亂了當地正常的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李某等人為索取債務,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李某糾集被告人孫某、羅某等人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致1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李某等人以營利為目的,夥同他人為參賭人員提供固定場所和相關服務,並從中獲利,其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
被告人李某等人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的行為均已構成賭博罪。
被告人李某、葉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1人輕傷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被告人李某、葉某多次為多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為均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被告人孫某、楊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威脅的方法向他人索要財物的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綜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性質和量刑情節,依法判處李某等14人一年六個月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損失;追繳違法所得,上繳國庫。宣判後,14名被告每人平均當庭表示認罪伏法,不上訴。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已進入決戰決勝的關鍵階段,此次宣判體現了寶興縣法院嚴厲懲處黑惡勢力犯罪的決心,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和公平正義。(寶興縣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