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雅安市人社局獲悉,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穩就業、促發展功能,助力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加快復工復産,市人社局聯合市財政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共同印發《雅安市落實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穩崗返還支援疫情防控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實施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
根據《實施辦法》,困難企業認定標準是已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年以上;生産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産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2019年度累計利潤總額≤0;2020年有新簽訂的訂單合同或者有以前年度剩餘訂單合同;制定了穩定就業崗位措施;2019年度,大型企業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3.79%,中小微企業不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5%;企業2019年12月底參保人數不低於30人,且不屬於“僵屍企業”和“失信企業”範圍。
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2019年度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的企業、勞務派遣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2019年度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超過80460元的企業,不納入此次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範圍。
補貼政策的執行時間是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穩崗返還標準對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按2019年7月至12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給予穩崗返還。補貼資金企業可以用於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和生活補助。
據了解,困難企業認定套裝程式括企業申報、初步審核、集中會審、認定公示、資金撥付5個部分。企業需要準備《雅安市生産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返還申請表》、已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的企業2019年度(或2019年第4季度)財務報表、經營情況説明及穩定就業崗位措施、2020年新簽訂的訂單合同或者以前年度剩餘的訂單合同。(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