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天全縣人民法院會同相關部門對該院審結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司法修復執行情況進行了實地核查驗收,並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監督、見證。
案件回顧
2019年7月16日,天全縣法院作出(2019)川1825刑初15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認定被告天全縣昌達硅礦業有限公司與萬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借“礦山渣石地質災害整治”之名,無證擅自採礦價值475410元,其行為破壞礦産資源並毀壞森林0.2556公頃,形成地質災害隱患,危及過往人員安全,影響生態平衡,判決天全縣昌達硅礦業有限公司與萬某按照《天全縣昌達硅礦業限公司三灣河礦區非法採礦佔用林地植被恢復造林方案》(簡稱《方案》)設計要求,于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對其非法採礦行為毀壞的0.2556公頃林地進行生態環境修復,否則連帶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費用34955元。判決生效後,天全縣昌達硅礦業有限公司與萬某主動於履行期內完成生態環境修復。
修復成效
依照《方案》設計,此次植被恢復工程共種苗767株,黑麥草19斤,造林苗木來源於天全縣林業骨幹苗圃或省內其他林業骨幹苗圃,經核查,苗木品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從宏觀上看,此前因非法採礦毀壞的林地外貌基本修復。經修復人員介紹,該批幼林撫育時間在植被生長旺盛季節,期間主要以人工巡護為主,同時以除草、割除藤灌和病蟲害防治以利幼樹生長,對成活率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新造林地將及時進行補植。
修復意義
生態文明建設是關係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要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複製度,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該案辦理期間辦案人員始終堅持“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工作原則,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首選修復生態環境。該案係天全縣首例判決被告人履行生態環境修復義務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是刑事司法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首次聯合對生態環境修復效果進行核查驗收,是雅安市首例涉礦司法修復案件,且該案案發地三灣河非法採礦區位於天全縣小河鄉沙灣村,已被列入國家大熊貓公園規劃區內,司法修復生態保護意義重大。
此次司法修復核查驗收,對推動企業或個人自覺承擔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起到了良好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天全縣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加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職、開拓創新,為全面加強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天藍地綠水凈的美好家園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天全縣法院 王鈺 向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