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縣人大常委會“11349”全面部署鄉村基層微治理工作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4-15 10:36:46 編輯:羅鎮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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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現場

近期,圍繞鄉村基層微治理,蘆山縣人大常委會提出“11349”工作思路,並在全縣部署開展鄉村治理工作。

圍繞一部法規。以雅安市首部地方性法規《雅安市新村聚居點管理條例》為依據,全面梳理完善村級自治組織、聚居點、傳統自然村落的體制機制建設,用規範化、法制化引領鄉村基層治理新風尚。

突出一個重點。圍繞推進鄉村自治組織法治化規範化建設,以“4.20” 蘆山強烈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的55個新村聚居點為重點,進一步鞏固原有管理、治理成果,擦亮蘆山新村聚居點規範化法制化建設名片,全面提升蘆山新村聚居點管理能力和水準,同時以點帶面,推動蘆山傳統自然村落管理水準的提升。

完成三項任務。按照縣委十四屆十次全會責任分工要求,縣人大常委會主要承擔三項任務。一是在新村聚居點建立自治管理委員會;二是在傳統自然村落建立長者理事委員會;三是差異化議定設立“8+X”村規民約、網格公約。通過召開工作推進會,將任務細化分解,落實承辦單位、責任人員、完成時限,明確時間表、任務圖,倒排工期推進工作。

實施“四張”清單管理。以行之有效的新村聚居點管理“四張”清單為藍本,進一步向自然村落延伸。一是建立責任分工清單,健全組織體系,進一步壓實壓緊責任,重點解決“誰負責、誰主抓”和“管與不管、管好管壞有區別”等問題。二是建立資金管理清單,健全保障體系,在資金源頭、管理使用和公開公示中對管理資金進行進一步約束和規範,確保既能保障管理運作,又把錢用在刀刃上。三是建立問題銷號清單,健全整改體系,把定期審查工作臺賬作為村“兩委”加強自管委、理事會運作監管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相關臺賬,摸清家底、掌握動態,激發自管委、理事會敢管敢幹的主體作用。四是建立考核評價清單,健全考評體系,確保日常考核評價、年終目標績效公平科學,做到獎罰分明、嚴格逗硬,在目標績效、經費激勵和評優選先中與責任人員全面掛鉤,構建“幹與不幹不一樣、幹好幹壞有差距”的評價體系。

九家以上單位參與。鄉村基層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部門聯合行動,通過縣人大,財政、民政、司法、農業農村等相關工作部門,開展前期調研,搜尋問題短板,以部門作指導,鄉鎮重落實,全面開展自查整改,在經費、機構、人員、宣傳、培訓、監督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撐,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鄉村自治組織規範化、法制化建設,形成共建共治共用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形成“百姓和順、城鄉和美、社會和諧”的新風尚,充分展現蘆山縣“新村美、環境美、生活美”的新氣象。(蘆山縣人大辦 王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