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圖 片>

專家解讀首個“國家憲法日”

發佈時間:2014-12-04 09:59:20  |  來源: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楊楠
直接點擊圖片或者使用鍵盤'←' '→'鍵翻頁

•中國網: 之前每年12月4號是我國的法制宣傳日,那個時候活動的具體內容和形式是什麼呢?國家憲法日設立以後又會有哪些宣傳教育活動呢?

 

•莫紀宏: 每年的12月4號被視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從第四個五年普法規劃開始實施的。2001年中共中央和司法部發的一個文件,把現行憲法誕生的12月4號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應該説從2001年到現在有13年時間,在過去13年中間,把12月4號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本身就很有意義,它是選擇了現行憲法誕生的時間。

在過去13年中,我初步統計了一下,每年宣傳的時候都有一個主題,大概有一半時間都提到憲法,把憲法作為法制宣傳日的核心。應該説我們現有的12月4號通過各級人民政府的司法部門或者是法律宣傳機構有效的組織,也基本上形成了以宣傳憲法為核心的這樣一種法律宣傳格局。過去採取的一些形式也是非常活潑的,從法制的教育開始,集中性的來普及憲法和法律知識,通過報紙來發競賽題目。12月4號還舉行全國性法制人物這樣一種電視節目,另外還組織專家做報告,很多地方還採取非常豐富的文藝形式讓群眾來參與法制宣傳日的活動。這些活動都是有的,都是能夠運用現有的法制宣傳教育的方式來宣傳憲法和其他的法律。

 

•莫紀宏: 設立憲法日到底有什麼意義呢?特別是這次《決定》要設立國家憲法日,2014年11月1號全國人大常委會又通過了關於設定國家憲法日的決定,這個決定是一個法律,現在等於國家憲法日已經是法律加以規定的了。實際上也是通過這樣一個憲法日進一步加強憲法宣傳工作。我們不是説過去法制宣傳日憲法宣傳的不好,而是憲法宣傳的不夠全面。我們現在設定12月4號為國家的憲法日使得12月4號今後成為一個(憲法)宣傳日了。首先全國法制宣傳日還有,只是作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它是由中共中央司法部的文件規定的,作為國家憲法日當然首先由《決定》規定的,現在它已經立法了,它是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明確頒布的關於國家憲法日的決定來加以實施的,所以,這兩個節日合在一起,比以前力度更大了,我個人覺得設定國家憲法日有很大的意義。

 

•莫紀宏: 首先,把12月4號名正言順,過去是全國法制宣傳日,12月4號本來就是現行憲法誕生的節日,明確把12月4號作為國家憲法日突出了12月4號本身的意義,它是1982年現行憲法誕生的日子。第二,你設定國家憲法日必然圍繞著憲法,過去可能一半的時間圍繞著憲法作為核心,今後可能每個12月4號都是要以憲法為核心。第三,恐怕我們還是要採取一些和過去不太一樣的形式。首先,國家憲法日總是要體現憲法的特點,可能有些有條件的地方還要設立憲法的紀念館,或者是憲法宣傳的活動場所,集中性的展示憲法宣傳的材料,過去這方面可能做得不是很夠。第四,設定憲法日還可以要求按照憲法賦有憲法職責的國家機關,通過一些合法的形式或者宣傳渠道向公眾講明過去幾年中間國家機關是怎麼來實施憲法的,包括權力機關在內,都有這樣的義務,通過新聞媒體介紹一下過去在憲法實施中間,在監督憲法實施中都做了哪些事情,這個過去做得不是很夠。

 

•莫紀宏: 這樣就可以從上到下都起到一個督促作用,不光是給老百姓普法,同時又要讓政府還有“一府兩院”包括權力機關在內所有的國家機關,包括各黨派、團體、企事業單位都對照憲法來檢查一下,我們到底在維護憲法權威方面做了什麼,我們有什麼不足。

公眾特別想要聽的,就是那些真正按照憲法具有憲法職責的機關有沒有履行憲法職責。可以有一些主要領導出來説説,這樣讓大家知道我們遵守憲法是全民守法,是領導機關和重要的幹部帶頭遵守憲法。 

更多訪談內容>>
<  1  2  3  4  >  


 
 

熱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