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唐慧(中)步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被媒體包圍。當日,“陳情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二審在位於長沙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4月30日,一審敗訴的唐慧郵寄出行政上訴狀,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前判決,要求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她道歉並賠償。5月19日,唐慧收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被告知她的上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湖南省高院已予以受理。新華社記者龍弘濤攝
“陳情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二審在長沙公開審理7月2日,唐慧(中)步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被媒體包圍。新華社記者龍弘濤攝
新華網長沙7月2日電(記者周楠 譚劍)2日8時30分,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判庭,“陳情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一案二審正式開庭。
上訴人的座位上,是唐慧和她的兩位代理律師。被上訴人則是永州市勞教委。2006年10月,永州發生一起“11歲女孩被逼賣淫”案。受害者之母唐慧要求法院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處理瀆職民警,獲得經濟賠償。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為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因此決定對其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這一消息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唐慧也被網民稱為“陳情媽媽”。
5天后,唐慧向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出書面復議申請。8月10日,湖南省勞教委決定撤銷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的勞教決定。隨後,唐慧就被勞教一事要求國家賠償,但申請被駁回。
今年1月22日,唐慧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永州市勞教委就勞教向自己賠償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共2463.85元,並進行書面賠禮道歉。4月12日,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唐慧敗訴。
4月30日,敗訴的唐慧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撤銷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要求永州市勞教委對她道歉並賠償。5月,湖南省高院受理了唐慧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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