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

落實各級責任推動水環境治理

自去年11月任河長以來,廣州市黃埔區永和街道工作委員會書記黃俊韜每天都要到永和河巡視,走個兩三遍,一旦發現有污水排放或者水不清等問題,就立即在微信群裏通知各部門著手處理。

“5月26號,群眾舉報河邊有口排放污水,市政公司溯源後發現是附近新建社區有3個污水源,我就向水務局報告,落實整改。”黃俊韜翻查著微信記錄告訴筆者。

在河長的督促下,通過當地環保、水務、建設等多部門聯合執法治水的方式,在過去一年裏,永和街道共巡視了800多家企業,懲處了20多家違法違規企業,從而使其實施工業污水治理。這條曾經的廣州市重點治理的河涌,現在已經告別“黑臭”的污名。

不僅是廣州,河長制的推行也讓佛山的河流水質明顯改善,這在今年端午期間的龍舟賽中可見一斑。“以前河涌的水都黑乎乎的,我們都不敢發力,現在就不會了,有這麼清的水,扒龍舟是一種樂趣。”龍舟隊員譚先生感嘆。

從2008年開始,為鐵腕整治汾江河,佛山制定並推出“涌長責任制”,次年4月,正式在汾江河流域16條河流實施,成為廣東河長制的雛形——分管副市長擔任汾江河河長,禪城、南海兩區副區長擔任段長,7個鎮街行政負責人擔任涌長,一旦發現有違規排污、傾倒垃圾、佔用河道等破壞內河涌的現象,將追究河長、段長和涌長責任。

“十二五”規劃實施以來,該市五區治理河涌共計長達4200多公里,修復和打造水系岸線景觀帶累計約600公里,打造出大批靚麗的河湖濱水生態景觀。目前,佛山已形成四級河長體系,由市委書記和市長挂帥,設立各級河長1276人。本月內,市水務局將成立專門的河長制辦公室,推進工作進一步落實。

目前,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江門等已探索建立河長制、涌長制或段長制,配套制定了具有區域特點的考核指標體系、河道管養模式和監督巡查辦法。

粵東西北

管護機制深入鎮村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與人口、産業密集的珠三角城市不同,粵東西北山區提升防洪能力、保障水安全的需求更為迫切。《方案》提出,構建從省到村的五級河長體系,當中的(村)段長也在粵東西北山區得到更多的體現。

“當了河段長後,責任越來越大了。”河源東源縣上莞鎮下寨村主任高添球感嘆。山區中小河流是治水的“毛細血管”,河源東源縣上莞河正是其中之一。高添球正是把守這條河“最後一公里”的下寨段的段長。

“上莞河沿岸四條自然村,聘請了4名‘河工’(河道管護工作人員),供段長調遣,巡查過程中出現什麼異常,及時向我們報告。”上莞河納入省實施山區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後,洪澇災害大為減少,河堤還實施了綠化美化。但每逢大雨洪水經過的時候,仍難以避免把兩岸的雜草、垃圾帶進河裏。這時候,高添球就要帶著河工加密巡查,清理河道。看著段長如此辛苦,村民都再也不忍心亂丟棄垃圾入河,群眾的環保意識明顯提高。

類似的變化也出現在東源縣曾田鎮。該鎮黨委書記、曾田河的分級河長黃志勇説,在河長帶著村幹部、群眾實施山區中小河流治理的各項工程後,今年5月出現了3小時160毫米的強降雨,河道也能安全行洪,徹底改變了過去一遇洪水兩岸必遭災的被動局面,保障了群眾生命財産安全,村民們看到村幹部是幹實事的,都大力支援村幹部的工作,今年村兩委換屆非常順利。

實施河長制後,水安全、水生態、水環境發生顯著變化。由河源東源縣環境監測站出具的東江水綜合整治水質報告顯示,東源縣14條考核河流水質出現了明顯好轉,其中,曾田河水質從2014年的劣Ⅴ類上升至2016年的Ⅱ類。

不僅河源,近年來,韶關、梅州、清遠、雲浮等地也探索試行了以中小河流治理與長效管護、水資源管理、水域岸線管理保護為主的河長制,加快完善防洪減災體系建設,有效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有力促進山區水生態改善,充分發揮河流的綜合效益。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山區中小河流治理管護問題,要求中小河流治理要同步建立長效良性管護機制。省水利廳去年就制定出臺試行河長制指導意見。目前,韶關、河源、梅州、清遠、雲浮等山區市均明確了“市、縣、鎮、村”各級河長及職責,落實管護人員、經費及考核機制等,並設立河道公示牌、埋設界樁、河道巡查、管護保潔等措施。

“河長制”在山區五市的地方實踐中,還涌現了不少創新做法。如清遠連州市對鄉鎮河道管理實行“三色預警”制,由鎮河道管理監督考核小組按月對每條河道的治理情況,發佈綠、黃、紅等“三色”預警公示,形成鎮指導、村落實、村民隨時監督的河流管護機制。河源市在試行“河長制”的同時,結合村級水管員政策和水利部下達的中小河流管護經費(每公里每年1萬元),落實管護人員和管護經費。

河長制為山區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建立了長效管護機制。項目實施兩年多以來,山區五市因洪澇災害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年平均值,與項目未實施前5年的年平均值相比,分別下降88%和61%,取得了顯著的防災減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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