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通過實施河長制規範河湖管理,安排專人保潔護水。圖為海珠濕地工作人員在清理湖面垃圾。鄒錦華 攝

  河長制推動廣東人民的母親河——珠江的水環境明顯改善。鄒錦華攝

近日,央視新聞聯播報道了廣州市越秀區東濠涌歷經6年治水實現的華麗蛻變:從劣Ⅴ類黑臭河涌到Ⅱ類優質水質,從人人繞道避之的地方到休閒漫步的好去處,在河長制助推下煥然一新的水環境,引來人們驚嘆。

黨中央、國務院去年底提出,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報告要求,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全面落實河長制。

近日,廣東版河長制實施藍圖出爐——《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由省委辦公廳、省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全省江河湖庫全面建立河長制,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到2020年年底,基本實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的總目標,努力實現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走在前列。

江河湖庫眾多,水環境治理、水安全保障任務繁重的廣東,緣何有底氣和勇氣在推行落實河長制中爭當“排頭兵”?專家指出,廣東一直高度重視河湖管護機制創新,因地制宜施策,近年來結合深入實施《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和山區中小河流治理等工作,在省內分類探索試行“構建珠三角綠色生態水網”、“打造粵東西北平安生態水系”兩種治河模式,取得階段性成效,為全面推行河長制積累了寶貴經驗。正因如此,廣東有信心打造好具有嶺南特色的河長制升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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