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共用單車”亟待出臺監管法規

全國政協委員、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傅軍建議國家促進“共用單車”經營模式的健康發展。在他看來,“共用單車”經營模式不僅以共用經濟為特徵改變著傳統的經營模式,也對解決群眾出行最後一公里、實踐綠色環保理念、增進群眾交流和個人健康等諸多領域産生了深遠影響。僅2016年,以ofo等眾多從事“共用單車”業務的企業為例,共向社會投放了100余萬輛自行車,數千萬群眾註冊使用,發展勢頭非常強勁。

但“共用單車”畢竟是新生事物,如前一階段“網約車”一樣,企業本身經營模式、政府引導和監管還存在空白。“共用單車”發展更急需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引導,在企業經營模式、政府監管等環節形成適應其經營模式發展的良好環境。目前,共用單車經營模式還存在一些問題,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企業自身管理水準需要進一步提升。如ofo以大學生創業為主,對於綠色、共用等新理念理解較深,但是對於經營管理乃至社會公共管理存在提升空間。

2.金融監管缺失。部分企業為了加強資本運作,使用押金形式急劇擴張資本增量,甚至使用延遲退押金的手段加大資本沉澱。由於押金不受金融部門監管,資本安全也存在極大隱患。

3.車輛停放亟待規範。客觀上由於使用者目的地不同,造成停放地分散。有的在市內街道繁華地區隨意停放,造成了市容市貌混亂,也給治安帶來隱患。

4.自行車增量使得去庫存更加艱難。大量新的“共用車”生産,客觀上將造成更大的存量庫存,不利於資源優化。

針對以上問題,特提出以下建議:

1. 有關部門加強引導,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援監督“共用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要組織力量加大“共用單車”經營模式對供給側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的研究,加強對“共用單車”經營管理的調查研究,及時出臺相應管理政策和規定,對於企業自身經營予以規範,對於社會道德層面問題加強宣傳引導,對於社會管理層面問題加強引導和監督。

2. 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由於“共用單車”發展迅速,對於收取的大量押金使用及監管存在安全隱患。金融監管部門要有預判、有干預、有監管,防止企業因經營不善,甚至惡意套取資金引發的經濟風險和社會穩定。

3. 加快制定“共用單車”法規性管理辦法。鋻於“共用單車”有可能形成普遍的新的出行方式,行政管理部門應儘快啟動立法調研程式,深入研究管理辦法,儘早形成行政法規甚至報請形成法律文件。

4. 企業自身應加強經營發展研究,提高發展能力和水準。“共用單車”理念接地氣、合民意、符國情,因此,企業不但是一种經營行為,應把自己的經營理念和著力解決民生、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凈化社會風氣等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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