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下發提示,要求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在12309檢察服務大廳設置“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專用接待窗口,用於接待反映婦女兒童信訪事項的群眾,將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經常、落到基層。
提示要求,對五類控告申訴案件要優先接待、優先移送、優先辦理,分別是:
涉侵犯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申請立案監督的案件;
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或者檢察機關生效刑事處理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案件;
涉婦女平等就業、農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權益,提出民事、行政訴訟監督申請的案件;
請求給付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醫療損害賠償,以及請求給付撫養費、撫育費等,提出民事訴訟監督申請的案件;
涉困難婦女兒童,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案件。提示指出,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綜合運用釋法説理、公開聽證、帶案下訪、幫扶救助等措施,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婦女兒童合法合理訴求,實現司法辦案“三個效果”有機統一。
最高檢提示明確,對接收的涉婦女兒童信訪事項,嚴格落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要求;採取檢察聽證方式加強釋法説理,鼓勵心理諮詢師參與“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專用窗口接待、檢察聽證,為有需求的婦女兒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導、情緒安撫、答疑解惑等服務;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婦女兒童,均應當及時提供救助幫扶,及時移送救助線索,加大救助力度,豐富救助手段,提升救助效果,解決群眾急迫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