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期間,哈爾濱一女子因質疑一6歲男童上女廁,被男童家長持續辱罵近30分鐘。這一事件一度衝上熱搜,引發熱議。網友態度不一,其中更多人質疑男童家長,孩子6歲,不應再到女衛生間了。
類似衝突不是個案。去年年底,福建泉州張女士獨自帶兩歲兒子逛商場,因身體不適,怕孩子獨自在外不安全,就帶進了女廁,被一群女生罵“沒素質”。
相信這些事件中的媽媽都別有滋味在心頭,或是愛子心切,或是情況特殊。不光是母親帶男童,父親帶女童或子女陪伴高齡父母外出、就醫,都可能有這種無奈。不過,這種“社會性尷尬”不應由當事人承擔,這是社會的尷尬。公共場所的衛生間只分“男”“女”兩種,無法為特殊群體或者特殊情況下的公眾提供服務。
在我國,香港“公廁(行為及舉止)規例”就明確規定:在公廁內,任何人不得進入異性使用的部分,但年齡在5歲以下並由一名女性(男性)親屬或護士(男護士)陪同的男童(女童),則不在此限。據報道,國外一些地方的公共場所,也有禁止超過6歲的兒童進入異性更衣室、洗手間等公共區域的規定。
社會問題還要靠人的智慧解決,文明的進步體現在一個個細節上。“第三衛生間”或稱“家庭衛生間”為解決上述問題而誕生。
“第三衛生間”指用於協助老、幼等行動不便或行為障礙者使用的廁所間,主要是指兒女協助老父母、父母協助小孩等。
2016年年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修訂的《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就要求城市中的一類固定式公共廁所,二級及以上醫院的公共廁所,商業區、重要公共設施及重要交通客運設施區域的活動式公共廁所,均應設置第三衛生間。2016年,原國家旅遊局辦公室也曾發佈過《關於加快推進第三衛生間(家庭衛生間)建設的通知》,要求所有5A級旅遊景區必須具備第三衛生間。通知中,明確了面積、設施,以及標識等。
眼下,第三衛生間的普及速度還不夠。在大城市中,一些景區、博物館、規模較大的購物場所可以見到,除此之外,還是少見。另外,即使見到,大多數人也不知如何使用,很多人誤以為是給殘疾人使用的。
2022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馮遠提出,雖然城市內的第三衛生間數量在增加,但其實際的應用還存在問題。據她觀察,現存的第三衛生間“有的標誌不清,有的堆滿了雜物,有的為了簡便管理,而直接一關了事”。
她建議,要把第三衛生間作為重要民生工程建好、建到位。第三衛生間要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從轉變觀念、完善細節和普及使用知識3個方面進行改進。
相比硬體,觀念和認識更難突破和提升。很多事情不感同身受,很難有所觸動。
近年來,為特殊人群提供服務的設施在不斷增加,盲道、坡道、扶手等無障礙設施在增加。硬體多起來的同時,觀念也在發展。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母嬰室”到“第三衛生間”的變化。雖然他們功能不完全相同,卻能體現一種進步。
公共場所的“母嬰室”是為照護嬰幼兒設立,但是“母嬰”二字,還是默認承擔育兒“主責”的是母親,這在某種程度上沿襲了男性社會的“慣性”。
當下社會,特別是技術進步主導下的21世紀,女性依舊在“默默付出”。有一項數據顯示,全世界75%的無償工作是由女性完成的,家裏的各种家務、從孕育哺乳到教育孩子的漫長週期、對老人的長期照料等,都是沒有報酬的工作。
此外,因為生理構造不同,女性如廁時間是男性的2.3倍,但目前大多數公共衛生間,男女面積相同,因此女衛生間門口經常排大隊;夏天寫字樓冷氣開足,女性辦公時感覺到寒意,不是因為體質差,而是因為女性身體代謝率低於男性35%;超市裏,貨架高高聳立,因為設計者參照的是男性身高。
參考上述事例來看,公共場所的“第三衛生間”無疑向前邁進了一步。它取消了照護嬰幼兒、老人職責的“性別屬性”,從觀念到方便,都考慮到人本身。
低生育時代遇上老齡社會,有人生活的地方,就得同時追求“兒童友好”“青年友好”“老年友好”。
遺憾的是,“母嬰室”也尚未普及。不久前,幾位女士在火車站自發用行李箱為一位母親搭建臨時“母嬰室”,讓這位母親給哭泣的小嬰兒喂奶,畫面溫馨,但原因尷尬——找不到私密空間。也有燈和地板一樣锃亮、大牌林立的購物中心,母嬰室卻塞滿雜物,或永遠推不開門,甚至還有被喝多的大老爺們兒獨佔的情況。
當然也有好消息,上海市衛健委前幾天發佈《上海市母嬰設施建設和管理辦法》,明確“經常有母嬰逗留的公共場所應當建設母嬰室”,這一范圍包括大型商業網點;機場、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以及醫療、文化、體育活動場館等公共場所。
現在,職場年輕人還希望在工作單位、樓宇設立“母嬰室”,一方面是便於哺乳,另一方面是給還在哺乳期就回歸工作的“背奶”寶媽們提供及時存儲乳汁空間。
與其催婚催育,不如創造便利,讓年輕女性擺脫對生育的恐慌,快樂、從容、有尊嚴地當媽媽、做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