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共蘭州市委宣傳部、蘭州網際網路新聞中心官方微網志發佈“關於蘭州市七里河區西園街道上西園道南路一戶居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情況通報”,全文如下:
【關於蘭州市七里河區西園街道上西園道南路一戶居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情況通報】
2022年11月1日,蘭州市七里河區西園街道一名兒童一氧化碳中毒不幸死亡。對孩子的離世深感痛心和惋惜,對失去孩子的父母及親屬表示真誠慰問。
事發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現將調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關於撥打120急救電話情況
經調取甘肅省緊急醫療救援中心接線紀錄,並與當事人妥某磊(係兒童妥某軒的父親)核實,12時15分至12時18分,妥某磊連續4次撥打120急救電話,前3次因撥打時長不足,未接通。12時18分撥通120急救電話,稱其妻摔倒,人在馬忠華手抓餐廳附近家中,意識不清。120急救調度中心調度員了解其核酸、抗原情況,回復高風險區域需要協調並安排線上診療。隨後,中心調度員向蘭州市醫管中心工作人員發送微信,請求線上醫務人員對求救人進行問診,隨即將問診資訊轉至七里河區衛健委工作人員。12時28分,七里河區衛健委工作人員在微信中將患者相關資訊轉至七里河區醫院非綠碼醫療救治群,安排醫生聯繫處置。12時32分,醫生接到資訊後,于12時32分至13時06分連續撥打求救人電話,未接通電話。13時07分,撥通求救人電話,問診患者詳細情況後,13時19分,醫生在群中回復已指導開展急救,病人病情好轉,但仍需要到醫院救治,120急救中心立即進行調度派車。
在緊急派車過程中,13時23分,120急救調度中心又接到呼叫電話,反映馬忠華巷內有1名成人及1名小孩需要急救,經過核實與12時18分呼入電話陳述的是同一件事。13時32分、13時34分,又接到另外2起急救呼叫電話,用時2分59秒。13時36分,120急救調度中心要求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急救分站立即停止對執行疫情防控急救車輛消殺工作,13時44分發出救護車派車指令。
二、關於110接出警情況
經調取接出警記錄、現場監控,並與出警民警核實,13時43分,蘭州市公安局接群眾報警稱,有兩人在七里河區上西園家中昏倒,其中1名兒童已無呼吸。13時45分,七里河區公安分局西園派出所收到派警指令。13時48分,七里河區公安分局西園派出所指派兩名民警出警。13時57分,出警民警到達現場。
三、關於社區卡口工作人員值守情況
經現場核實並調取監控紀錄,七里河區西園街道上西園道南路(上西園144號)閔師手抓打包店(係事故發生現場)至駱駝巷路口沿途有1處無人值守隔離管控出入口,旁邊為七里河區城管局物資儲備帳篷,駱駝巷路口處設有1處卡口點,事發時卡口點值守人員為2名公安民警和1名城管隊員。
13時15分,妥某磊出店門(手拿電話未戴口罩)走到物資儲備帳篷旁邊求助,遇到前來取物資的3名七里河區城管隊員(其中1名為司機未下車),2名城管隊員見其未戴口罩,僅勸其佩戴口罩,妥某磊隨即返回店內,城管隊員取物資後駕車離開。
13時23分,妥某磊親屬唐某琳向路過店舖門口的兩名運送核酸檢測樣本的綜治員反映情況,被告知其抓緊撥打120和110電話,同時詢問核酸檢測情況,隨後綜治員繼續收集樣本並離開。
13時47分,兩名群眾跑到駱駝巷路口卡口點向駐守幹部蘇某和反映情況,蘇某和告知先撥打120,同時通過對講機向社區書記劉某志報告。社區群眾積極幫助孩子妥某軒進行心肺復蘇。
13時55分,妥某磊抱著孩子妥某軒跑到駱駝巷路口卡口點,向值守民警陳某斌求助,陳某斌攔停了車號為甘A84**8齣租車,妥某磊和其親屬、孩子妥某軒3人乘該車前往甘肅省婦幼保健醫院救治。
13時58分,社區書記劉某志從社區辦公地點到達現場,並於14時03分120救護車到達現場後,幫助家屬將牟某白(係妥某磊妻子)送上救護車。
四、關於送醫及救治情況
(一)孩子妥某軒送醫及救治情況。14時05分,計程車送達省婦幼保健院兒科急診,到院時患兒面色蒼白、無自主呼吸、無自主迴圈,醫護人員即刻實施搶救。經持續心肺復蘇,患兒呼吸迴圈仍未能恢復,搶救無效,于15時宣佈死亡。
(二)妻子牟某白送醫及救治情況。14時21分,牟某白乘坐120救護車到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救治。經救治,牟某白生命體徵恢復正常,隨即出院。
對此次事故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救助機制不暢通、應急處置能力不強、工作僵化刻板的單位和幹部,將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沉痛教訓,舉一反三、警鐘長鳴,始終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貫穿於今後工作全過程,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優化保障機制,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堅決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對廣大媒體和網民的批評監督,我們誠懇接受,堅決予以整改。
蘭州市疫情防控七里河區督導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