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1日電據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農業農村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民政部、全國婦聯、國家鄉村振興局發佈關於印發《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網站截圖
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
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部署安排,農業農村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中央農辦、民政部、全國婦聯、國家鄉村振興局定於今明兩年在全國範圍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按照中央農辦等部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弘揚中華優秀傳統美德,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強化村民自治,突出問題導向,堅持疏堵結合、標本兼治,創新治理方式、形成長效機制,不斷改善農民精神風貌,推動文明鄉風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二、工作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專項治理工作應在各級黨委領導下開展,建立部門間分工協作機制,約束和引導相結合,把握力度節奏,確保農村社會平穩有序。
堅持依法依規。先立規矩再進行治理,出臺政策措施和發佈標準規範,內容、程式都要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堅持標本兼治。把治理陋習與轉變觀念結合起來,通過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等多種方式,讓農民群眾既改變行為,又提升認識,以清風正氣有效抵制歪風邪氣。
堅持疏堵結合。加強正面宣傳教育,引導農民群眾自覺遵守婚喪禮俗倡導性標準,也要進行負面曝光,嚴格執行相關懲戒措施,加強農村黨員、幹部管理,避免“破窗效應”。
堅持實事求是。不搞形式主義、“形象工程”,不搞“一刀切”、“齊步走”,不提不切合實際的治理目標和要求,不給基層和農民群眾增加負擔,尊重民族和區域風俗習慣,從農民群眾願接受、易實施、能見效的問題入手,先易後難、循序漸進、常抓不懈,取得群眾滿意的實際效果。
三、治理目標
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等陳規陋習在部分地區持續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農民群眾在婚喪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禮等支出負擔明顯減輕,婚喪禮俗倡導性標準在行政村實現全覆蓋,縣、鄉、村推進移風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農民群眾自我管理、自覺踐行移風易俗的長效機制基本形成,中華優秀傳統美德得到更好弘揚傳承,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老愛親、勤儉節約等文明風尚更加濃厚,鄉村煥發文明新氣象。
四、治理重點
(一)高價彩禮:宣揚低俗婚戀觀,索要、炫耀高價彩禮,媒婆、婚介等慫恿抬高彩禮金額,彩禮金額普遍過高等問題。
(二)人情攀比:人情禮金名目繁多、數額過高,甚至為了斂財舉辦“無事酒”,農民群眾“人情債”負擔沉重等問題。
(三)厚葬薄養:不履行孝道義務,喪事時間過長、喪禮中宣揚封建迷信思想和開展低俗活動,配陰婚、“活人墓”、豪華墓等問題。
(四)鋪張浪費:婚喪喜慶舉辦宴席時間過長、規模過大,盲目攀比追求檔次,造成嚴重浪費等問題。
各地可結合當地農村實際情況,圍繞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明確專項治理重點,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五、主要措施和進度安排
專項治理工作自2022年8月啟動,2023年12月基本結束。
(一)進村入戶了解情況,確定治理重點。以縣為單位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進村入戶摸排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等陋習的實際情況,剖析成因,明確治理的問題和重點鄉(鎮)、村。(2022年9月底前完成,農業農村部、中央組織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負責)
(二)以縣為單位制定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在深入開展移風易俗調研摸底基礎上,指導各縣(市、區)制定推進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明確治理目標、重點和責任分工,提出切合實際、標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建立專項治理推進機制。實施方案應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負責)
(三)細化村規民約,出臺約束性措施。指導各村開展村規民約制修訂,充實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等移風易俗內容,出臺約束性措施,明確告訴農民群眾提倡什麼、反對什麼,紅白喜事等應該怎麼操作、不該做什麼。(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民政部、中央組織部、中央文明辦、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負責)
(四)建立完善移風易俗落實機制。縣、鄉要加強移風易俗日常監督,指導村級組織認真落實移風易俗相關措施,督促婚慶、殯葬等機構規範服務行為,及時糾正不正之風。充分發揮村民自治作用,加強對紅白理事會、村民議事會、婦女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等群眾組織的指導,通過教育、規勸、批評、獎懲等方式推動婚喪禮俗倡導性標準的執行。專項治理開展情況應納入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創建內容。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不力的,取消其參與基層組織類、社會治理類、精神文明類等選優評優資格。(持續推進,民政部、中央文明辦、農業農村部、全國婦聯、國家鄉村振興局負責)
(五)創新農村移風易俗的方法路徑。大力推廣文明積分、道德超市、紅黑榜等做法,發揮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範帶動作用,加強正向引導,對農民群眾的文明行為給予相應的精神、物質獎勵。通過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包鄉(鎮)進村入戶、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村聯戶、建立工作聯繫點等方式,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指導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單位、鄉村振興示範縣、婚俗改革實驗區等主動作為,創新推進專項治理的模式路徑,多措並舉、綜合施策革除陳規陋習。指導推動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移風易俗立法。(持續推進,農業農村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全國婦聯、國家鄉村振興局負責)
(六)統籌開展常態化宣傳和集中宣傳。指導各地用好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縣級融媒體中心、村廣播、村宣傳欄等農民群眾身邊的各類陣地加強正面宣傳,積極選樹、宣傳農民群眾身邊的移風易俗先進典型,深入基層貼近農民開展宣講、培訓、巡演等活動,在鄉村公共空間廣泛使用宣傳標語、橫幅、宣傳畫等,推動移風易俗觀念深入人心。鼓勵採用傳統曲藝等農民喜聞樂見的形式,宣講移風易俗政策和舉措,加強推介展演,營造移風易俗良好社會氛圍(持續推進)。在2022年9月和2023年9月集中開展“農村移風易俗主題宣傳月”活動,各地各部門一起行動,線上線下協同發力,多渠道、多形式宣傳中央移風易俗精神和政策,形成輿論聲勢。(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農業農村部、全國婦聯、國家鄉村振興局負責)
(七)黨員、幹部以身作則帶頭移風易俗。依據黨內有關法規和制度,完善農村黨員、幹部帶頭移風易俗的規定,嚴格落實農村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報備制度(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督促黨員、幹部自覺抵制超標準、超規模的婚喪宴席和人情往來,為農民群眾作表率,對違反移風易俗規定的黨員、幹部進行相應處理(持續開展)。專項治理期間,將黨員踐行移風易俗情況納入農村基層黨組織年度組織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專項治理開展情況列入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按照各地組織工作要求實施)。(中央組織部、農業農村部負責)
(八)推進脫貧地區移風易俗。指導脫貧地區加強移風易俗情況調研監測,落實各項幫扶措施,及時消除因婚、因喪等返貧隱患,切實減輕人情支出負擔,有效遏制陳規陋習蔓延勢頭,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激發廣大農民群眾內生動力,更加自覺投身鄉村振興;注重發揮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抓黨建促鄉村振興的作用,大力推動移風易俗工作。(持續推進,國家鄉村振興局負責)
(九)總結評估專項治理成效。指導以縣為單位對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進行自查自評,總結經驗成效,把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規範化,形成常態化治理機制;推動省級部門聯合開展移風易俗抽查、暗訪,深入評估專項治理成效以及鄉風、民風變化情況,並將治理成效作為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的內容。(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負責)
六、組織領導
(一)加強統籌協調。農業農村部做好牽頭推動工作,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中央農辦、民政部、全國婦聯、國家鄉村振興局等按照職責分工將專項治理相關措施列入部門工作重點,做好部署動員、調研指導等,及時發現糾正問題,總結經驗做法。各省級相關部門應建立協同配合機制,強化督促指導責任,立足各自職能推動縣(市、區)紮實開展好專項治理工作。
(二)落實主體責任。縣、鄉、村是推進移風易俗的主體。指導縣級黨委把移風易俗擺上重要位置,強化責任擔當、強化問題導向,統籌調動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動農村風氣持續好轉;鄉、村黨組織按照《中國共産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要求,充分發揮政治功能和組織優勢,深入組織發動和宣傳教育群眾,紮實做好落實工作;村黨組織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履行好“前哨”職責,守好第一關。
(三)引導群眾廣泛參與。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發揮農民主體作用,治理過程引導農民群眾廣泛參與,治理結果得到農民群眾充分認可。關愛特殊困難群體,加強養老、婚姻、殯葬等領域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創新惠民服務,切實解決好移風易俗重點領域農民群眾的民生難題。組織農民群眾廣泛參與孝老愛親、婚喪嫁娶等領域的移風易俗志願服務,開展鄰里互助和愛心公益活動,在實踐中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利用農閒季節、節假日和廟會、集市等,聚焦農村移風易俗開展農民便於參與、樂於參與的各類文明創建和主題實踐活動,整合文化惠民活動資源,增強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發揮文化浸潤作用,倡導文明鄉風。線上線下結合策劃推出農村移風易俗專題報道,強化正面宣傳引導,持續保持輿論熱度,凝聚全社會對抵制陳規陋習的價值認同。
2022年12月底和2023年12月底,各省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部門會同各相關部門分別形成專項治理年度總結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報送農業農村部農村社會事業促進司。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將會同各有關部門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形成工作報告,報黨中央、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