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23日消息,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根據《上海市兒童和學生用品品質安全守護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強化品質違法行為查處,嚴查生産銷售不符合標準要求以及以次充好、“三無”、無CCC認證産品的行為,從嚴、從快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産品調查處理。一年來,查辦涉及品質安全、玩具CCC認證、違法廣告等案件315件,罰沒款810.14萬元,現發佈典型案件如下:
上海俏雲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假冒的兒童服裝産品案
2021年7月,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接到投訴舉報,反映位於上海市青浦區秀龍村476號的上海俏雲商貿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假冒知名品牌的兒童服裝類産品。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該公司存有2台用於將商標轉印到服裝上的熱轉印機械,及大量尚未轉印到服裝上的“NIKE”“CHAMPION”裸裝商標。執法人員通過查閱當事人在網路平臺的銷售記錄,發現其當年已銷售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服裝産品貨值金額達300余萬元。
經耐克商標註冊人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冠軍商標註冊人HBI品牌服飾企業有限公司等商標權利人最終鑒定,當事人未經上述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其製造的服裝上使用了與商標註冊人所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
現場查獲當事人製造的涉嫌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共計4488件,貨值金額共計284784元。當事人製造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服裝貨值金額已達15萬元以上,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註冊商標罪。依據相關規定,將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門調查處理。據後續公安部門立案調查,當事人自2020年6月起至案發,已銷售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服裝産品貨值金額高達720余萬元。
海恩斯莫裏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生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兒童服裝産品案
2021年10月,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根據市市場監管局移送的不合格産品線索和任務,對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在産品抽樣中發現的涉及海恩斯莫裏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重慶第四分公司銷售的不合格兒童連身裙進行調查,上述産品繩帶要求項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被判定為不合格産品。
經查,上述不合格産品均係海恩斯莫裏斯(上海)商業有限公司生産,當事人以提供設計方案並委託工廠代工生産的方式,共生産用於銷售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兩款兒童連身裙1088件,其中已實際銷售217件。
當事人生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兒童連身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生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準的兒童連身裙,罰沒款共計124269.39元,銷毀不合格産品共計871件。
上海市黃浦區佳敏玩具店銷售列入國家強制性産品認證目錄而未經認證的兒童玩具案
2021年9月,黃浦區市場監管局在執法檢查中,對上海市黃浦區佳敏玩具店銷售型號規格進行隨機抽樣,經檢驗,兩款彈射玩具被判定為不合格産品。
經查,當事人銷售的型號為580-67的彈射套裝玩具,其生産廠家為汕頭市澄海區某玩具廠。彈射類兒童玩具列入國家強制性産品認證目錄,但該玩具未經國家強制性産品認證。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準的産品以及銷售列入國家強制性産品認證目錄而未經認證的玩具等法律法規的要求。黃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沒收當事人違法銷售彈射套裝玩具5個,處沒收違法所得、罰沒款人民幣50012元。
上海匠木家居有限公司對兒童傢具産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案
2021年10月,長寧區市場監管局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移送的産品品質監督抽查不合格線索和任務,對上海匠木家居有限公司銷售的“兒童兩列書櫃”開展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作為“小鬼當家”兒童傢具的品牌經銷商,自2021年1月13日向山東某公司下單訂購兒童傢具産品,並以“小鬼當家”品牌在網路平臺對外銷售。2021年4月,在市局組織的産品品質監督抽查中,因“警示標識1項目”不符合GB28007-2011國家強制性標準被判定為不合格産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長寧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規定責令其改正。但當事人在網路平臺上銷售的是主打綠色環保理念的兒童傢具,多款兒童傢具的詳情頁面宣傳其産品“甲醛含量0.1mg/L僅是國家標準的1/15”等,而經檢驗機構檢測,其甲醛釋放量實際檢測結果為宣傳值的2倍。長寧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罰款人民幣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