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教”是家庭教育的關鍵
——從母親對我的影響談起
家庭教育在一個人的成長中具有非常關鍵的作用,而母親的教育則是家庭教育中最為核心的因素。在我對家庭教育的思考與研究中,我常常會想起我的母親。她在我眼中的形象,以及對我的一生與學術生涯的影響是不可替代的。母親對我的言傳身教更是讓我深深體會到“母教”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性。
我的母親名叫劉懋燮,是江西大學化學系的教授,她的主要學科領域是物理化學。母親自小生活在一個不算富裕但衣食不愁的家庭,也可以説是一位大家閨秀。在我的印象中,母親是一個特別認真也非常喜歡讀書的人。
她的認真在當時江西大學化學系是出了名的。有一次,一名學生因為代表學校參加省裏舉辦的足球聯賽,耽誤了完成化學實驗,導致期末成績沒有及格。為此,化學系與學校有關領導以不同方式找到母親,希望她能網開一面。可是無論誰來説項,母親就是不鬆口。後來這名學生只能補上規定的實驗,才勉強過關。這件事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母親也由此成了我心中教師的楷模,後來我一直認為教師就應該像我母親那樣。
當然,母親的這種認真勁兒不僅體現在工作上,在家裏的日常生活中也是一樣。例如,她對生活的作息制度有嚴格的規定,起床、吃飯與睡覺等作息時間安排,常常也是一絲不茍。我不敢説她的生活也如德國哲學家康得每天的散步時間一樣精準,但她的自律可以説也到一種極致了,比如每隔兩周帶我和弟弟一起去南昌市勝利路品嘗一次鎮江湯包,也成了我們兒童生活中例行的一部分。當然,母親對孩子的要求也是嚴厲的,如果我犯了什麼錯誤或幹了什麼壞事,包括在外面與其他孩子打架了,回家以後肯定要受罰的,重則打手心,輕則跪地板……
母親讓我至今非常敬佩的一點是,她是一個特別熱愛學習的人。在我的印象中,家中三間貫通的房間裏,她與父親的臥室與書房是一間屋子,餐廳與雜物間是一間,外公外婆與我們孩子住一間。我非常清楚地記得,只要母親在家備課或寫什麼東西,家裏不能有任何一點兒聲音。這種專心與熱愛學習的態度不僅反映在她的學術領域,在生活上也是如此。每當母親燒菜時,她一定要按照菜譜上的要求與程式,包括各種食材的分量與比例等,她一併寫在一張紙條上並挂在廚房裏。母親去世後,廚房的抽屜裏還留著一摞她寫的菜譜。
還有令我十分感動的一件事,母親在去世前不到一個月時,還一字不落地審讀其他年輕教師申報職稱的材料。為了不耽誤這些教師申報職稱,她拖著帶病的身軀,佝僂著瘦弱的背脊,戴著已經發黃的老式眼鏡,在昏暗的白熾燈下,逐字逐句地審讀著那些充滿化學元素符號的材料。有時實在太累了,就讓在日本獲得化學博士學位的弟弟,幫助她查看……
非常有意思的是,在我的記憶中,母親卻幾乎沒有因為學習的事情責罵過孩子。每逢期末考試後,當我拿著成績單,一邊高喊著“我升級了”一邊跑回家時(20世紀60年代的小學仍然有升留級制度),迎面看到的總是母親的笑臉。還有如果沒有母親的鼓勵與支援,我可能也不會在已經成為江西化纖廠同齡人中為數很少的三級工後,還去報考大學。我甚至認為,自己後來懵懵懂懂地棄官從學,可能正是由於她的影響,或者是她的基因作祟,因為母親曾經告訴我,教師是能夠得到人們發自內心尊敬的人……
也許是冥冥之中的命運使然,這種早年家庭生活環境與母親對我的影響,以及對母親的回憶和懷念,使我在家庭教育研究中,對清華大學著名社會學與優生學家潘光旦先生的觀點有著一種特別的偏愛與認同,特別是他關於“新母教”的理論。潘光旦1931年在昆明的廣播電臺講話時,提出了“新母教”的觀點,後面又應《雲南日報》之約,發表了“新母教”的文章。潘光旦認為,“教育是一樁最大最難的事業,母教又是這樁事業裏最最基本的部分。”坦率地説,我十分認同潘光旦的觀點,而且認為這是家庭教育的關鍵。
按照潘光旦先生的説法,這種“新母教”包括五個方面。其一是擇教之教,即所謂的“學養子而後嫁”。這句話是“一條原則,一條金科玉律。兒女的生、養、教是非于結婚以前有充分的學習不可的”。他認為,“現在高中和高中以上是所謂教育,只教人如何做一番社會事業,説小一點兒,只教人如何找一種職業,再小一點兒,只教人學一套吃飯本領,並沒有教人如何做父母,更沒有教女子如何做母親。”而且,他還批評當時的師範教育,“只教人如何做別人家的兒女的老師,沒有教人如何做母親,做自己的子女的老師。”所以他認為,對女青年來説,“要認定做父母,特別是做母親,應有充分的學識與態度上的準備”,這的確是千真萬確的道理。
其二是擇父之教。即女青年一定要鄭重地選擇她的配偶,一定要選擇一個“家世清白、身體健康、品貌端正、智慧優秀、情緒穩稱、意志堅定的男子做配偶”,由此構成一個健全的家庭。這種“擇父之教”既有遺傳學上良好的血統與基因的考慮,也是替子女在出生後提供一個良好的榜樣與家庭導師。《中庸》上所謂“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否則,“新母教”是無從談起的。
其三是胎養之教。需要注意的是,潘光旦強調的是“胎養”,而不是“胎教”。就這一點來説,我真的十分佩服潘光旦先生的預見性。他似乎早就預見了今天中國社會中近乎濫觴的“胎教”之風。作為一名著名的優生學家,他十分專業地指出:“我説胎養之教,我不説胎教。胎教就是這種迷信。胎兒在娘肚子裏是無法施教的,孕婦在生活裏所接受的種種印象,取得的種种經驗,好的不能教胎兒好,壞的也不能教胎兒壞,可以説和胎兒全不相干……胎教之教,絲毫沒有科學的根據,不過胎養之教有很大的科學根據。”這種“胎養”包括對孕婦週密的保護與適當的營養,以及孕婦本身良好的生活習慣、穩定的情緒、和諧的家庭氛圍等,否則就容易造成先天不足。
其四是非常重要的保育之教。這是十分關鍵的部分。按照潘光旦的觀點,母親的責任至少有兩個方面:首先是“自養”,即以自身的母乳餵養孩子,而最好不用代乳品。其次是“自教”,母親自己應該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而不要把什麼事都推給保姆。
最後是品格之教。品格教育的最大責任還是在家庭裏,這是“母教”的中心部分。按照潘光旦的觀點,“家庭教育就等於品格教育,母教就是品格之教。”在兒童與青少年的品格教育中,可以説“母教”最獨特的責任與意義是私德的教育與養成……
還有一個問題引發我的思考,如果當年潘光旦先生針對一些傳統的教育觀念,提出了“新母教”的觀點,促進了中國家庭教育傳統文化的發展,那在21世紀中國的教育與家庭教育中,是不是也應該賦予這種“新母教”一些新時代的含義呢?
(作者:謝維和,係清華大學文科資深教授、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