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5月13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國家藥監局官網消息,國家藥監局12日發佈通告稱,停止經營標示名稱為“Skin Care EXPERT活細胞靚膚霜”和“Skin Care EXPERT活細胞靚膚精華”的兩款化粧品。
根據通告,近日,針對化粧品不良反應監測、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國家藥監局責成廣東省和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標示名稱為“Skin Care EXPERT活細胞靚膚霜”和“Skin Care EXPERT活細胞靚膚精華”的化粧品進行調查。
經查,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上述兩款化粧品未經註冊或者備案,其産品標簽上標示的“生産企業廣州市雅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化粧品生産許可證編號粵粧20180596”為虛假資訊,不存在上述化粧品生産企業。
為保障公眾用粧安全,凈化化粧品市場環境,依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國家藥監局要求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粧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違法化粧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據了解,依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用於染發、燙髮、祛斑美白、防曬、防脫髮的化粧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粧品為特殊化粧品。特殊化粧品以外的化粧品為普通化粧品。
特殊化粧品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註冊後方可生産、進口。國産普通化粧品應當在上市銷售前向備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進口普通化粧品應當在進口前向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