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9月15日《解放軍報》頭版
1988年授銜命令
某部官兵授銜後舉行宣誓儀式
1988年授銜換裝後的三軍女軍官
1988年我軍實行新的軍銜制後,根據實踐陸續對軍銜條例進行了一些修改和調整。
1994年對軍官軍銜條例作了部分修改:一是取消了一級上將軍銜。因為新軍銜制從1988年首批授銜以來,一級上將軍銜設而不授,一直空缺。根據我軍軍官隊伍的實際和目前處於和平時期的情況,軍銜等級不宜太高,故取消了一級上將軍銜,以上將為最高軍銜等級。二是提高了師職以上的編制軍銜,將原來的一職三銜全改為一職兩銜,取消了最低一級軍銜。
1999年,根據我國兵役制度的變化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我軍修改了士兵軍銜條例,以適應我軍義務兵服役期縮短,士官數量增加的形勢。修改後的士兵軍銜:
志願兵役制士兵:六級士官、五級士官、四級士官、三級士官、二級士官、一級士官;
義務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2009年,再次修改了士兵軍銜等級:
志願兵役制士兵: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四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
義務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