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1988年實行新的軍銜制
軍銜制取消後,經過很長一段時間,人們才又逐漸認識到實行軍銜制度的必要性。從80年代初開始,我軍終於對軍銜制有了統一的認識。1980年3月12日,軍委擴大會議明確提出,要恢復軍銜制。1982年初,軍委擴大會議正式作出“恢復軍銜制”的決定。1988年7月1日,在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1988年9月2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頒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條例中包括了士兵軍銜制的內容。至此,一個完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新軍銜制度誕生了。
軍銜設6等18級:
將官: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軍士長、專業軍士;
軍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1988年軍官硬肩章
我軍重新實行軍銜制,但並不是對1955-1965年軍銜制的簡單恢復。與上次軍銜制不同的是,不設元帥、大將、大尉,最高軍銜為一級上將,增設士官軍銜。新軍銜制既不屬於“東方型”軍銜,也不同於以英、美為代表的“西方型”軍銜,軍銜設置體現了中國特色。
1988年9月14日,中央軍委在中南海懷仁堂隆重舉行授予上將軍銜儀式。
1988年9月,我軍正式實行新的軍銜制。9月14日,中央軍委在中南海懷仁堂隆重舉行授予上將軍銜儀式,洪學智等17位高級軍官被授予上將軍銜。此後,全軍各單位陸續開始授銜。截止到1988年底,共授予各級軍官軍銜58.7萬餘人,文職幹部14.7萬餘人。其中,上將17人,中將146人,少將1279人;校官17.8萬餘人;尉官48.8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