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昨天發佈關於月餅專項抽檢情況的通告,通告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山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節日市場食品安全,省市場監管局對中秋節令食品月餅進行了專項抽檢,本次共抽檢食品樣品160批次,其中1批次樣品初檢結論不合格,檢出了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現該批次樣品正處於異議期。
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菏澤市單縣馮敏副食超市自製的棗泥月餅,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菏澤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規定,在異議期間,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暫停生産、經營不合格食品,通知相關生産經營者和消費者,召回已上市銷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風險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並進行整改。
特別提示消費者,應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食品並保存相應購物憑證,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産日期、保質期、生産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産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
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産品時,請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閃電新聞記者 何則偉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