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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警方通報9起侵害民警執法權益案例:打傷警察抗執法 86人被重罰

稿源時間:2018-04-10 16:26:25  文章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張靖浛 胡雲雷 責任編輯:高靜
【摘要】4月9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召開“嚴厲打擊侵害民警執法權益行為,堅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新聞通氣會,公佈了9起侵害民警執法權益典型案例。

  中國網山東4月10日訊 妨礙民警執行公務、惡意投訴、誣告民警,甚至暴力侵害民警……2017年,全市共發生侵害民警正當執法權益案件79起,公安機關依法打擊處理侵害民警正當執法權益違法犯罪嫌疑人86人,其中刑事拘留12人,行政處罰34人,批評教育40人。4月9日上午,淄博市公安局召開“嚴厲打擊侵害民警執法權益行為,堅決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新聞通氣會,公佈了9起侵害民警執法權益典型案例。

  會上,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宇海表示,近年來,全國部分地區相繼發生多起暴力襲警、妨礙民警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下一步,淄博市將加大侵害民警執法權益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健全工作機制,切實維護民警執法權益,努力提高隊伍管理和執法水準。

  會上提到淄博市發生的9起侵害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案件:

  案例一

  2017年1月10日,張店公安分局公園派出所在處理一起警情時,居民陳某拒不配合民警執法,多次辱罵民警,向民警身上吐口水,並用約束椅的面板砸派出所辦案區大門。民警在制服陳某的過程中,陳某將一名輔警左小腿咬傷。2017年1月11日,陳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二

  2017年1月18日,淄川公安分局般陽路派出所民警接指揮中心指令處置孫某酒後無故損壞他人車輛警情,民警依法將孫某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詢問,在詢問過程中孫某擊打民警嘴部一拳。經鑒定,民警傷情為輕微傷。2017年1月19日,孫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三

  2017年3月1日,高青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和黑裏寨派出所民警到黑裏寨鎮小王村非訪人員李某、宋某家中對其二人進行訓誡時,二人用木棍打砸警車,辱罵並抓傷3名民警。2017年3月2日,李某、宋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四

  2017年4月29日,張店公安分局昌國路派出所民警及3名輔警在傅家鎮張冉村天津路施工現場處理劉某毆打他人的警情時,劉某拒絕配合執法,打傷一名民警,咬傷一名輔警。經鑒定,民警和輔警傷情分別構成輕微傷。2017年4月30日,劉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被依法執行逮捕,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案例五

  2017年6月28日,沂源縣公安局城區派出所民警在處置某KTV內有人打架的警情時,林某某攔截、踢踹警車,辱罵出警人員,將一名輔警手臂咬傷、2名輔警手臂抓傷。被傳喚至城區派出所後,又毆打出警民警。當日,林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六

  2017年8月30日,桓臺縣公安局少海派出所民警接指揮中心指令在某小區處理一起醉酒男子鬧事警情時,報警人于某濤對處理結果不滿,于某濤的父親于某功與其母親李某辱罵民警、抱民警大腿不放、撕扯民警衣服、搶奪執法錄影機。于某功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案例七

  2017年8月23日,高新區公安分局衛固派出所民警在某工地處理郭某等人因瑣事毆打他人警情時,郭某、何某、楊某等6人採取摟抱被傳喚人和推搡民警的方式阻礙民警傳喚嫌疑人,郭某等6人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行政拘留八至十日。

  案例八

  2017年10月17日,博山公安分局山頭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某歌廳現場檢查時,發現該歌廳存在雇傭女服務員為顧客提供營利性陪侍服務。民警依法傳喚該歌廳服務員時,歌廳老闆楊某(女)採用拖拽民警、奪取民警手機的方式阻礙民警執法。楊某(女)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九

  2017年8月31日,蘇某投訴博山公安分局夏家莊派出所民警在辦理王某被破壞生産經營案時存在徇私舞弊、銷毀證據的問題。經查,辦案民警嚴格依法辦案,措施得當,證據獲取合法,不存在徇私舞弊、銷毀證據的問題。警務督察部門出具《維護公安民警正當執法權益正名通知書》,為民警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同時,對投訴人進行了警示教育。(張靖浛 胡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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