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月流量費五千多 移動:這次的鍋我不背(組圖)

2017-03-31 13:27:05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用掉15G手機流量後被關閉上網功能,高中生小明又用父親的身份資訊,恢復上網功能,訂購95個10元流量加油包,直到産生5500多元流量費才被發現。

  倆月流量費五千多。用掉15G手機流量後被關閉上網功能,高中生小明又用父親的身份資訊,恢復上網功能,訂購95個10元流量加油包,直到産生5500多元流量費才被發現。之後,小明的父親王先生以“移動公司未盡核實審查義務”為由,不認可服務收費,將移動公司告上法庭。

  3月29日,記者從上海普陀區人民法院獲悉,該法院審理認為,小明撥打被告客服電話要求恢復上網功能等行為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王先生要求被告退還服務費用的訴請缺乏依據,駁回王先生的訴訟請求。

  高中生:短信訂購95個流量包

  據法院介紹,2012年10月,市民王先生在移動公司網點辦理了家庭網套餐服務,自己使用主卡號碼,並將3個綁定的副卡號之一交由兒子小明使用。

  2016年3月,已上高中的小明在其副卡號碼原本套餐內所含有的11GB流量使用完畢後,繼續使用上網功能並産生套餐外流量安心包費用500元。緊接著2016年3月17日,因使用流量達到15GB,移動公司按照規則關閉了該號碼的上網功能。當日,小明通過該號碼致電10086客服詢問,客服人員向其告知恢復上網功能後的流量費用標準後,小明隨即要求恢復上網功能並提供了父親王先生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移動公司便根據小明的要求恢復了他所使用副卡號的上網功能。

  隨後,小明依舊在父親王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手機上網,以短信方式訂購了95個10元流量加油包,産生了套餐外流量通信費2325.37元。前後産生3月流量費人民幣4248.60元、4月流量費1281.20元,總計達5529.8元。

  原告:主卡未收到提醒,不認可服務收費

  事後,王先生向普陀法院起訴移動公司,要求返還5529.8元通信費。

  原告王先生表示,收到話費帳單十分震驚,隨即撥打移動客服電話查詢了解情況,同時對移動公司開通該流量包的流程及操作提出質疑,明確表示不認可該項服務收費。

  他認為,在開通該業務過程中,移動公司的客服人員未核實是否為王先生本人,也未撥打主卡電話向其確認,且開通該業務後,王先生使用的主卡或其他副卡也未收到相應的短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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