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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社會 讓神州大地變成美好人間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10 月10 日 | 文章來源:光明日報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2004年9月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要思想。它一經提出,立刻在黨內外、國內外引起強烈反響,成為各個領域、各個階層人們的共同話題。一時間,“和諧”旋律響徹神州大地,“和諧”建設沸騰大江南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提出,為什麼會帶來如此巨大的反響?它的科學內涵又如何把握呢?

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所取得的成就世界有目共睹。到2003年,我國國內生産總值為116694億元,按美元匯率計算,每人平均首次超過1000美元,這標誌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正是清醒認識和把握這個新階段社會結構和社會矛盾變化的特點和要求,我們黨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任務。

首先,這是我們抓住和用好戰略機遇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必然要求。從許多國家的實踐看,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從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跨越,是一個關鍵階段。在這個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矛盾和問題更複雜、更突出。資源、能源越來越緊張,發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顯,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的難度加大,改革日益觸及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社會組織和管理面臨新的挑戰,消極腐敗現象尚未根本遏制,民主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任務繁重,等等。其次,這是我們把握複雜多變的國際局勢、應對來自國際環境的各種挑戰和風險的必然要求。當前,和平與發展仍是時代的主題,但國際形勢處於深刻變化之中,各種矛盾錯綜複雜。舊的國際經濟秩序沒有根本改變,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給發展中國家帶來嚴峻的壓力,圍繞多極還是單極的鬥爭還將長期存在,民族、宗教矛盾和邊界、領土爭端導致的局部衝突時起時伏。西方敵對勢力加緊對我進行意識形態滲透,企圖打贏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國際恐怖勢力在我國周邊一些地區仍相當活躍。再次,這也是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實現黨執政的歷史任務的必然要求。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所處的地位和環境、黨所肩負的歷史任務、黨的自身狀況,都發生了新的重大變化。由此可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並不是憑空想像的結果,它既是我們黨對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經驗的科學總結,也是在新的國內外形勢下提高黨的執政能力、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更好地推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舉措。這反映了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規律的新認識,也反映了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執政能力、執政方式的新認識,為我們黨實現新世紀新階段的宏偉目標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導。

2005年2月,在中央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胡錦濤同志明確提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民主法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誠信友愛,就是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充滿活力,就是能夠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援,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是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這六條基本特徵,內容十分豐富,既為我們描繪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美好藍圖,又給我們提出了紮實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要求。這六條基本特徵,緊密聯繫、相互貫通,共同揭示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內涵。那麼,怎樣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把握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涵呢?

一是要正確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同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關係。這四者是有機統一的,它們既有不可分割的緊密聯繫,又有各自的特殊領域和規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增強物質基礎、加強政治保障、鞏固精神支撐;和諧社會建設,為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創造有利的社會條件。社會建設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一道,構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四位一體”的總體佈局。二是要正確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係。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包含了“社會更加和諧”的要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對這一要求的進一步展開和豐富。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階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現實的重大任務。同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又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之後,還要繼續為構建和諧社會長期奮鬥。三是要正確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係。社會穩定是社會和諧的前提,沒有社會穩定也就沒有社會和諧。要在保持社會基本穩定的條件下,推進和諧社會建設;要通過構建和諧社會,更好地促進社會穩定。當前,我國正處於發展的關鍵時期、改革的攻堅階段,國際因素與國內因素相互交織,社會矛盾和衝突容易積聚,並有可能在薄弱環節引發社會危機,造成不穩定。要進一步落實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預警機制、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和社會動員機制,及時消除各種“不和諧”因素,化解矛盾,理順情緒,努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在促進社會穩定的同時,實現社會和諧。

建設和諧社會,是千百年來人們不懈追求的美好理想。有中國共産黨的堅強領導,有全國各族人民的團結奮鬥,億萬中華兒女一定會用自己勤勞的雙手,把自己的家園建設得更美好,享受幸福和諧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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