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實施後北京警方首次立案偵查重婚案

    36歲雙眼幾乎失明的河南婦女阿彩不久前帶著已經輟學1年多的13歲兒子來到北京告狀,告的是拋下他們母子另結新歡跑到北京來的丈夫王某和“第三者”陳某。今天,記者了解到,警方已經抓到了這位“花心丈夫”王某和他的同居情人陳某,這是新《婚姻法》實施以來警方首次立案偵查的重婚案件。

    阿彩和他的丈夫原本是一對恩愛夫妻,兒子小龍出世後,兩人生活更是幸福美滿。為 了擴大家電維修的生意,王某決定到縣城發展,阿彩拿出自己積蓄多年的私房錢幫助丈夫發展事業,王某順利在縣城租下店面,生意逐漸紅火起來,由於人手不夠,他雇來了19歲的縣城姑娘陳某幫忙。

    陳某漂亮能幹,王某開始對家中的妻子看不順眼,他和陳某開始了“熱戀”,不久兩人就公然住在一起。王某此時對妻子阿彩越發厭惡,一次酒醉後把阿彩的腿踢傷20多天不能走路。阿彩由於痛苦和氣憤病倒了,眼睛逐漸看不清東西,喪失了勞動能力。1999年底陳某和王某一起來到了北京。在北京,王某和陳某以夫妻的名義租房住下,當陳某懷孕時,王某向妻子阿彩提出離婚,傷心的阿彩來到北京找到了丈夫的住處,她和陳某打了起來,王某嚇得沒敢露面,阿彩走後,他們很快搬了家,從此以後,王某和陳某東躲西藏,音訊全無。阿彩無法勞動,沒有生活來源,最後兒子小龍不得不輟學,他們母子負債纍纍,借住在親戚家艱難度日。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阿彩決定進京告狀。

    根據《婚姻法》和《刑訴法》,當事人自訴的重婚和遺棄案件,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但由於阿彩沒有能力取證,於是王某成了第一個被公安人員抓捕的“花心丈夫”。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陳某取保候審。(通訊員左衍雲記者張鵬)

    

    《北京晚報》200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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