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航油公司首簽大訂單 國資委提醒央企吸取教訓

中國航油新加坡新聞發言人云大偉今天通過越洋電話對本報披露:新組建的中國航油貿易有限公司已與海外簽定了第一筆數額較大的油料採購交易,而這筆交易主要是計劃用於國內航空企業明年1月油料提供。

雲大偉宣稱,中航油已以公告的形式對因此事件而引起損失的中國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真誠地表示歉意。

此前更早時,中國航油又全資成立了陸地石油有限公司,其主營業務是地面成品油,併為其下屬的14個分公司及所擁有的50多個加油站配送服務。據業內人士披露,按原來預定的計劃,此公司的成立被提前了。而專家強調指出,添加利好“元素”,有益於回升中國航油品牌形象“指數”。

在本報結稿時,雲大偉對本報最新披露,今晚中航油將再發一個澄清性聲明,就有關媒體錯誤報道某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中航油報告進行更正。

今天在此間國資委就中航油事件作第二次表態。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李毅中明確指出:中國航油集團公司在新加坡的上市公司違規越權進行石油指數期貨交易是違規經營,各中央企業要認真吸取該事件的教訓,加強對境外企業的監管和對風險業務的監控。

李毅中説,國家批准這一公司石油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資格,但這一公司擅自進行場外指數期貨交易炒作。在這一公司董事會《風險管理手冊》中明確規定止損限額是每年500萬美元和倉位限額200萬桶,但它越權成倍擴大交易量,總賣數最終達到了5200多萬桶。在國際市場油價持續攀升的情況下,對油價走勢作出錯誤判斷,出現成倍擴大交易量的重大決策失誤,預計全部損失高達5.3億到5.5億美元。

李毅中表示,支援新加坡政府和有關方面依法對這一事件進行調查並進行處置,並要求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要做好配合,接受調查。待事件解決後,國資委將依據有關行政法規和黨內條例,追究責任者責任並嚴肅處理。

李毅中説,目前中航油正在全力進行各項工作,按照國際商業化處理損失運作規則尋求戰略投資者和實施債務重組,儘量減少損失。(周勇剛)

中華工商時報 200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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