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國資委“堵漏” 國資改革進程不會停止

近一段時間以來,國資改革成為社會廣泛討論的焦點問題。日前,國資委向外界公佈了《關於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國有産權轉讓過程中重要子企業重大産權轉讓、資訊披露等六個關鍵問題作出了進一步規定。該《通知》出臺,與最近“郎鹹平質疑國資改革”事件有無關係?《通知》哪些內容具有新意?對今後國資改革有何影響?

20日,記者就上述內容專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所副所長張文魁研究員。張文魁認為,國資改革進程不會停止,《通知》將較好地堵住實踐中可能出現的漏洞。

《通知》出臺與論戰無關

不久前,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鹹平質疑國企改革事件,拉開新一輪對於國企改革的論戰。不少人也因此猜測,國資委此時出臺《通知》與本輪“國企改革論戰”有關。

對此,張文魁認為,推進並規範國企産權改革和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本來就是國務院國資委的本職工作。從去年底開始到現在,國資委就先後出臺了96號文、3號令、195號文、268號文等多個文件。“據我所知,這個通知的出臺背景與來自於地方的諸多詢問和請示有關。事實上,這個通知的醞釀和草擬早就開始了,發出日期也是8月25日,與學者之間的爭論沒有關係。”

他強調,國企改革是一項非常艱巨複雜的工作,不但涉及到國有經濟功能的認識,也涉及到各方面的實際利益,因此很是勞心勞力。國企改革經過二十多年的探索走到了現在這一步,最大的成績就是摸索出了基本方向、確定了基本方針,基本方向和基本方針是不會改變的,改革的進程也不會停止的。

條文細化可堵漏洞

此次國資委出臺的《通知》,內容涵蓋了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産權轉讓事項的確定、轉讓國有産權涉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變化的有關操作等六大問題,規定極其詳細。像《通知》中提到國有産權受讓方需全額現金支付、改制方案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等。

張文魁指出,事實上通知的六個方面大部分在過去的法規文件中都有相應規定,這次更細化、更有針對性,能堵住實踐中可能出現的漏洞,如對重要子企業重要國有産權轉讓的許可權、改製成本是否可以從國有凈資産中直接抵扣、産權轉讓公告對受讓方條件的要求等方面做了具體規定。

“《通知》中比較具有新意的內容,主要涉及上市公司國有股性質發生變化的有關規定,明確要求到産權交易機構中公開披露轉讓資訊,廣泛徵集受讓方,並按照證券市場的監管要求公開披露資訊。在此前的一些政策,如《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當時就回避了這個問題。”

但張文魁同時指出,這次通知雖然觸及了這個問題,但“力度還不夠”。“對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以及上市公司母公司改制應該制訂更詳細、更便於操作的辦法,並加快出臺。”他説,“因為現實當中許多企業改制都涉及到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母公司,都找不到明確的、系統的政策依據。”

下一步應加緊推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通知》再一次強調國有産權轉讓要透明、公開、公正,並對資訊披露、轉讓方案涉及職工安置問題需職代會通過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張文魁認為,從實踐看,國企改革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主要是國有産權轉讓的公開性、競爭性不夠,只要真正實現公開性、競爭性,基本上能夠克服“國資賤賣”的問題。

在談到完善國企改革的下一步重點時,張文魁説,以後,大企業、好企業也會加入産權改革的行列。因此,除了認真貫徹落實以前出臺的政策文件以外,還需要認真考慮對國有産權轉讓的收入如何管理的問題。(記者 楊大鵬 王小波)

經濟參考報 2004年09月21日


袁恩楨:國企改革尚須市場化推進
吉林省國企改革的重點任務確定
國企改革中的兩個難題
周其仁:國企改革的邏輯
張春霖:如何界定和防止“國有資産流失”?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