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泡沫近年來在越來越多的城市滋生,若任其發展,有可能膨脹為經濟發展中的一條‘懸河’。”為防範房地産風險,出席全國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的宋林飛委員以五劑“猛藥”撤房地産“虛火”。
第一劑:房地産市場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主要目標之一是較大幅度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逐步達到每戶一套、每人一間的國際通用舒適標準。我國城鎮居民大部分支付能力較低,但住房需求很大,房地産業應從多數人的利益出發,優化市場結構,大規模建設一般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平抑過高的商品房價。
第二劑:積極穩妥地推進城市土地開發。在城市化加速過程中,土地開發必須與整個經濟發展速度相適應,與居民收入和購買力水準相適應。對已經批出的存量土地必須建立有效的調控措施,採取罰款與無償收回等辦法處置閒置土地。
第三劑:改革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從城市房地産開發項目成本構成來看,目前徵地費用比重過高、上升過快,並全部轉嫁到購房者頭上。政府應轉變依靠土地收入搞城市建設的思路,防止片面追求政府地租收入最大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形成多種投資主體、多種投資渠道的城市市政格局。
第四劑:規範行政收費與交易行為。減少房地産開發項目的行政收費,加強交易過程的監督,制止各種隱性支付,制定合理的土地拍賣規則。
第五劑:規避房地産經營與信貸風險。推進房地産規模化經營,提高準入條件。發展房地産策劃業,引進外資,優化房地産投資行為。防止與減少房地産開發的投資失誤,降低房地産經營風險。嚴格審查住房開發貸款發放條件,加強住房開發貸款管理。啟動房地産預警系統,防止投資開發過度與信貸風險等。
新華社200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