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相龍:《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將頒布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近日在北京説,中國人民銀行將制定並頒布《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戴相龍在近日舉行的銀行業反洗錢工作會議上説,中國人民銀行還將制定《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報告暫行規定》等與反洗錢相關的法規,以完善我國銀行業反洗錢法規體系。據悉,這次會議是我國銀行業召開的首次反洗錢專門會議。

    這次會議確定,將建立金融交易的分析監測報告制度和資訊溝通機制,切實防範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當前要重點做好現金管理工作,規範帳戶管理,加強外匯管理,依法打擊地下錢莊等非法地下金融活動,認真落實《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和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相關文件,以及加強反洗錢教育培訓工作。此外還要繼續加強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方面的國際合作。

    據了解,我國已頒布實施了一系列法規和規章以規範金融交易行為。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先後出臺了《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辦法》、《關於大額現金支付管理的通知》、《大額現金支付登記備案規定》等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實行了存款實名制。商業銀行也制定了本系統的反洗錢規章、制度和辦法。此外,中國人民銀行發現和查處了一批與洗錢有關的違法犯罪活動,並加強反洗錢國際合作,認真履行反洗錢國際義務。

    戴相龍説,銀行業要不斷完善和嚴格執行金融交易制度,依法維護客戶的權益,堵塞可能被洗錢等犯罪活動利用的漏洞,認真執行金融交易監測報告制度,配合司法部門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人民銀行作為金融監管機關,要監督商業銀行執行金融交易制度,維護存款人權益,為存款人保守機密,同時要執行金融交易監測報告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打擊洗錢等犯罪活動。各商業銀行要正確認識和處理好反洗錢與業務發展的關係,依法經營,依法履行反洗錢的有關職責。

    據了解,去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了銀行業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負責領導、部署我國銀行業的反洗錢工作。今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又成立了反洗錢工作機構和支付交易監測機構,專門負責人民銀行反洗錢的具體工作。一些商業銀行也先後建立了相應的反洗錢機構,負責本系統的反洗錢工作。(記者 董峻)

    新華社 200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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