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籌備反洗錢處 每筆異常款項都將調查  
王旭

    記者昨天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該行即將成立的反洗錢處正在緊張籌備中。上個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聯合宣佈今年打擊非法買賣外匯的重點之一是結合反洗錢工作,進一步打擊“地下錢莊”。中國銀行也于近日表示,將積極做好反洗錢工作。這一系列的舉動無疑透露出這樣的資訊:反洗錢已經成為各監管部門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據了解,我國警方近兩年共協助外國警方調查涉及洗錢犯罪線索70余起,涉及17個國家和地區,而且我國洗錢犯罪日益增多,且數額不斷上漲。腐敗公職人員中,不少都涉及到洗錢問題,其中包括原海南省東方市市委書記戚火貴、原河南省汝州市市長徐中和、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受賄案的主犯深圳市計劃局財貿處處長王建業、原吉林省工會副主席薛景文。

    有關經濟專家把我國的幾種洗錢方式歸結為:一是先撈錢後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污、受賄後,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邊撈錢邊洗錢,即搞“一家兩制”,自己在臺上利用權力撈錢,親屬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三是連撈錢帶洗錢,即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代理人企業,既可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還有一類就是跨國洗錢,即利用國內外市場日益密切的聯繫,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贓款並“洗白”。

    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負責人表示,現在正在研究建立情報採集和預警機制。將逐漸確立大額異常資金流動監控標準,建立可疑資金報告制度,形成從銀行到外匯管理部門再到公安部門的監控報告、分析、偵查的工作機制。

    第一個建立反洗錢機制的中國銀行有關人士透露:“我們現在會通過銀行結算系統,調查每一筆異常款項。比如説,一個公司的賬目一段時間突然增多,或者剛把資金劃到賬上,很快又打入另外一家機構,這都將成為我們的調查重點。”

    《北京青年報》 20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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