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引發“水污染”

    記者昨天從北京大豆同業公會獲悉,目前流行于商場、超市的現場製作的“即食豆腐”在其生産過程中排放的污水中COD(即水中富氧含量)超過市政標準10余倍,而且由於生産設備大多裸露在外,其衛生也難以保證。專家建議豆製品應當在政府的規劃下集中生産,這樣既有利於保證衛生,也便於黃漿水等生産污水的集中回收利用。

    日前,北京大豆同業公會會同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對馬甸橋物美商城、雙榆樹利客隆超市、白石橋家樂福超市等處的“即食豆腐”生産點進行抽樣監測表明,其生産過程中排放的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與《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有較大差距,相對於市政A標準,超標平均達20倍左右。專家説,這些污染物的排放將無形中增加城市污水處理的難度,但是更讓人擔心的是“即食豆腐”的衛生難以保證。

    據北京大豆同業公會副會長李世俊先生介紹,“即食豆腐”在上世紀80年代流行于南韓,現已被淘汰。消費者可以目睹這種豆腐生産的全過程,看起來很放心,但是在商場這樣人員流動很大的公共場所,細菌很多,敞開做敞開賣,很難保證衛生。豆製品的生産應當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進行。

    據統計,北京市年每人平均消費豆腐7.3千克,年每人平均消費幹豆類及豆製品金額為41.43元,北京市年豆製品消費的總金額超過4億元。目前,北京市有生産經營許可證的豆製品生産企業共200余家,而無證經營的個體生産點約2000多個。這種小而散的生産格局使得衛生、排污等都難以管理。(王淵)

    

    《北京青年報》 200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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