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幫管——長江禁漁  

    4月1日,長江流域首次春季禁漁第一天,禁捕區域內發現了違規漁船300余條。

    這些漁民並非不知“禁漁令”。此前,媒體廣為宣傳,通知也下發到戶。這些人裝糊塗,説白了,是受了經濟利益的驅動。

    休漁,于漁業和漁民的好處,不用多説。但得承認,對以捕魚為生的漁民而言,3個月內不出船,損失也是著實不少的。如果不能解決好休漁期漁民的生産與生活問題,長江“春禁”的力度就可能被弱化,屢屢違禁的現象就很難杜絕。

    漁民習慣了水上生活,上岸謀生的能力相對較弱。在休漁期積極組織船網上岸的同時,如何組織漁民“臨時轉産”,各地應多想些辦法,比方説漁業加工、勞務輸出等。

    還有一個環節也應注意:就是那些買魚苗的人。有買家,就有市場,就有鋌而走險的人。因此,不僅要管住水面和岸上,還得管住市場。這樣,“春禁令”才能執行得更順利。(陳琨)

    

    《人民日報 . 華東新聞》 (2002年04月09日第一版)

    


農業部關於在長江流域試行春季禁漁的通告
長江流域全面實行春季禁漁
一聲禁漁令 百舟入港灣
農業部:長江流域春季禁漁通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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