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流域全面實行春季禁漁  

    

     4月1日,長江流域開始實行春季禁漁制度,自2002年起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葛洲壩以下的長江中下游實行全面禁漁,葛洲壩以上長江上游江段自2003年起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全面禁漁。

    左圖為湖南省岳陽市漁政執法人員在為春季禁漁指揮船掛牌。右圖為湖南省漁政處準備將剛剛購置的新型快艇投入到洞庭湖春季禁漁巡查行動中。 (龍弘濤攝)

    

    新華社 2002年4月02日


農業部關於在長江流域試行春季禁漁的通告
一聲禁漁令 百舟入港灣
農業部:長江流域春季禁漁通告(全文)
長江、漢江武漢段210公里首次實行春季禁漁
長江漢江首次春季禁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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