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聲禁漁令 百舟入港灣  

    今天是湖南省洞庭湖與長江湖南段春季禁漁的第一天。中國漁政指揮中心、農業部東海漁政局、湖南省畜牧水産局等部門派出專門船隊到洞庭湖監督禁漁工作。記者在煙波浩淼的洞庭湖看到,漁民們的捕漁小船都已回到屬於自己的港口。洞庭湖為期3個月的休漁期自此拉開帷幕。

    在岳陽市的漁政碼頭,中國漁政指揮中心和湖南省畜牧水産局漁政處的有關領導向記者詳細介紹了這次休漁的有關情況。從今年起,洞庭湖每年4月1日12:00至6月30日12:00,在洞庭湖和湖南華容縣塔市驛伍馬口至臨湘市白沙洲183公里的長江水域,實行春季禁漁;禁漁期間,公安、環境保護、工商、水利、交通等部門,對所轄行政區域的水面、港口、碼頭、市場、漁區等實施監督管理。

    據了解,湖南省曾對東洞庭湖和南洞庭湖的60萬-90萬畝水面實行過休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濫捕亂撈的現象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洞庭湖的漁業資源呈逐年衰退之勢。為了便於管理和加大休漁力度,更好地保護好湖南的母親湖,國家漁政部門和湖南省政府對2002年休漁制定了嚴格的措施和詳細的實施方案,要求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春季禁漁規定,不準在禁漁期間和禁漁水域從事一切捕撈作業,不準在任何場所從事禁漁水域的天然魚産品交易;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或者電魚、毒魚、炸魚和在禁漁區或者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罰,做到“船進港、網入庫、人上岸、證集中”,“江中沒有漁船、岸上沒有網具、市場沒有湖魚。”(文傑)

    

    新華社 2002年4月01日

    


農業部:長江流域春季禁漁通告(全文)
長江、漢江武漢段210公里首次實行春季禁漁
長江漢江首次春季禁漁
洞庭湖和長江湖南段今年開始實行春季禁漁
四川省今起施行“禁漁令”
明年起長江實施春季禁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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