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訴民警也可撥打110

    公安110是為改變執法機關對治安和刑事案件反應遲緩而建立的。如今,湖南公安機關又賦予110一項新職能:受理人民群眾投訴民警違紀違法問題。

    按照這一新職能要求,當公安民警徇私枉法或執法不公時、不履行職責執法不嚴時、耍特權抖威風執法違法時,群眾可以直接撥打110投訴舉報。

    在今天下午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湖南省公安廳紀檢委書記王東貴説,要求110受理群眾投訴民警違紀違法問題,就是明確表明全省公安機關從嚴治警、抓好隊伍建設的決心,要讓此項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據介紹,早在一年前,湖南省公安110受理群眾舉報投訴電話就開通了,至今累計受理轉接群眾投訴舉報電話2010件,查處辦結1690件,處理違紀違法民警628人,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和擁護。但由於110受理群眾投訴開通時間不長,工作機制不健全,群眾不甚了解,其投訴監督機製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

    湖南省公安廳今天在此承諾説,110受理群眾投訴將做到:熱情受理,如實登記,實行臺帳管理,查處一起就登出一起,直到投訴的問題得到查處為止;接警即出,訴警必查,城區5分鐘、城郊10分鐘內趕到現場予以處置;及時反饋,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將查處情況告知投訴人,3日難以辦結的要向投訴人告知進展情況。

    湖南省委常委、省公安廳長周本順説:“110投訴機制就是把民警置於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這是最大的從優待警和愛護民警。湖南公安機關將建立一支過硬的警風督察隊伍,實行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接警後將嚴格按承諾將問題處理查清;對於群眾投訴受而不理、拖著不辦乃至打擊報復的,公安機關將嚴查重罰。”

     從本月29日起,湖南省公安廳警務督察部門將對110受理的第一起投訴民警的電話跟蹤調查,嚴格督查,一查到底。

    新華社 200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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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其實早有規定
110該不該有求必應
商丘“110”不堪重負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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