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教育收費不公示 學生可以拒絕交  

    記者昨日從重慶市教委獲悉,從即日起到8月25日前重慶市所有學校都必須用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公之於眾。如果不進行公示或者收費超出公示內容,家長和學生均可撥打63874712電話投訴。

    據了解,今年秋季開學起,重慶市將在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實行的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因此,市教委要求所有學校都要在最後期限前,在顯著位置和繳費場所對各項收費“張榜公示”。凡按國家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制定的教育收費,包括義務教育學校的雜費、借讀費、代收費、有寄宿制學校的住宿費和非義務教育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學校所有收費,均應實行公示制度,公示的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取範圍、計費單位、收費單位、監製單位、投訴電話等。此外,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實行減免的政策也應進行公示。

    市教委財務處有關負責人説,對違反規定的亂收費、按規定應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費、公示內容與規定政策不符的收費,學生都有權拒絕繳納。(記者 湯寒鋒 實習生 王雪 張穎)

    重慶晚報 200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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