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教育廣場
科技長廊
軍事縱橫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下月起旅行社必須自己掏錢買保險


    從下月起遊客跟團出遊,旅行社不再強制你買人身意外保險,而是旅行社必須掏錢買保險。這兩天,京城各保險公司都忙著與旅行社親密接觸,甚至打起了“價格戰”。

    近日,國家旅遊局頒布《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險規定》,要求從9月1日起旅行社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其中包括旅遊者人身傷亡賠償責任、行李物品的丟失或損壞所引起的賠償責任等等。按此規定,今後一旦發生事故,只要是旅行社的責任過失,都將由保險公司代替旅行社賠償旅遊者。

    在北京有大小旅行社400余家,若按每家交1萬元國內社保費計,就有400多萬的市場,個中商機保險公司自然不會放過。昨天記者從中國人保北京分公司獲悉,為開拓市場,該公司率先對北京地區的旅行社責任保險條款進行了重大調整,如,對國內遊客的賠償限額由每人8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入境遊客賠款限額由每人16萬元提高到30萬元,加上保險公司同意支付的施救、搶救費用,對國內、出入境遊客的最高賠償責任可分別達到19.5萬元和39萬元,這比規定要求的一下子高出1倍多。

    此外,記者從本市幾家旅行社了解到,旅行社自己掏錢買保險後,旅遊報價不會隨之漲價。康輝旅行社副總郭東傑告訴記者,一方面這是文件的明文規定,這筆保費不得打入旅行費用,不得因此抬高報價。另一方面,這筆保費對大多數旅行社來説,負擔並不重。而在旅行社競爭到價格戰的今天,漲價實在不可取。

    

    《北京青年報》 2001年8月15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