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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春運提價:不妥
——消協點評壟斷行業投訴


    記者從中國消費者協會了解到,2000年各地消費者協會受理消費者投訴總量有所減少,但對品質、價格、虛假廣告、假冒商品、欺詐騙銷等的投訴依舊有增無減,其中對壟斷行業的服務投訴首當其衝。

    據統計,2000年共受理消費者投訴70余萬件,解決67萬餘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6億元,其中因經營欺詐加倍賠償消費者1104萬元。去年共受理消費者因使用商品造成人身傷殘和財産損失的重大案件共1578件,致傷1034人,致殘72人,死亡16人。

    據中消協負責人介紹,在2000年的服務類投訴中,消費者對郵電服務的投訴最多,達31797件,佔服務類投訴的32.3%。而對郵電投訴反映最突出的是電信服務品質,高額話費爭議難以解決,資訊臺明説月最高計費30元,實則高出很多,而經營者往往以“電腦計費,不會出錯”或“錯在電腦”作搪塞,令消費者難以理解和信服。

    2000年的消費者對商品價格越來越看不懂了。商家天天都“打折”,日日有“優惠”,但消費者卻感到那些所謂的“最低價”、“跳樓價”、“吐血價”已把價格弄得面目全非,貨簽上的明碼標價形同虛設,實實在在的商品價格已很難尋覓。與之對比鮮明的是,具有壟斷性行業的水、電、煤氣等行業收費標準要麼巋然不動,要麼變相上調,消費者反應強烈。

    針對目前鐵路部門春運期間的票價上調問題,中消協負責人明確稱此做法不妥。他説,按照價格法有關規定,鐵路部門調高票價應召開價格聽證會,聽取方方面面的意見,尤其要聽取消費者代表的意見。

    記者問到這種行為是否違法,中消協這位負責人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説法律的規定任何一個部門都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來違反,法律是最高權威,如果行政命令或行政規定與法律相悖,按照立法法規定是無效的。

    對於近期民航打折禁令的發佈,他説應看做是行政強行干預企業經營的典型,是計劃經濟時期的舊管理模式在市場經濟時期的典型表現,其實質是實行行業保護。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企業依據市場自有規律,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自由競爭,任何行政規定或命令都不應干預。各航空公司應該以市場為導向,按照市場內在規律,而不是靠下各種禁令行事。

    

     《中國青年報》200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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