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黃金周將至 咱能享受分時度假嗎  

    每年都能住一週

    假如你花一筆錢就能獲得某海濱酒店某間客房“五一”黃金周的10年期使用權,在此10年內,每逢“五一”,你和家人都可以去該酒店度假,這樣的消費你有沒有興趣?如今,一種被稱作“分時度假”的休閒新方式吸引了許多消費者的注意力,那麼,分時度假能否在國內“火”起來?是否有條件的人都能享受一下分時度假的愜意?

    分時度假,是國際上已流行多年的旅遊度假服務方式,它是把度假目的地的酒店、度假村或公寓、別墅等的客房使用權,按每週(或每幾天)為一個時段分解,並把若干年內每年固定時段的使用權銷售給固定的消費者,消費者在約定的年限內,每年可在該時段到該住宿場所居住。而且,消費者所購買的時段還可以在同屬於一個交換網路的任何一家酒店進行自由交換。

    開展分時度假,對旅遊住宿業經營者來説,可以提前賣出客房使用權,提前回收資金;對專門的交換公司來説,可以收取入網費和交換費;對消費者來説,則是對未來若干年度假住宿權的帶有優惠的預先集中購買。

    分時度假概念傳入我國只有約3年多時間,目前主要有三類力量在推動著它發展:一類是以美國國際分時度假交換公司(簡稱RCI)為代表的國際網路,逐步推銷其加盟酒店。一類是國內一些資金較雄厚、有意涉足分時度假領域的企業,但由於對分時度假不了解,這些企業所推度假産品總體看都很不規範。還有一類是國內某些房地産公司,想借用分時度假把積壓在手中的房地産賣出去。

    分時度假的尷尬

    令人産生疑慮的是,分時度假在國內出現不久,卻已呈“未開先亂”的苗頭。少數公司在協議執行期間中途倒閉,或收取會費後卷款而逃,等等,使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如去年底,深圳一家經營分時度假産品的公司忽然人去室空,受騙客人中,交付金額從2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購買使用期限從10年到45年不等。分時度假,竟成了某些不法分子投機詐騙的幌子。

    另外,國外一些分時度假公司通過在中國發行RCI卡,讓會員攜帶配偶和一名子女自由到世界各國度假地進行分時度假的設想,從目前的國情看還不現實。我國出境旅遊目的地現只有大約20個,國際旅遊涉及簽證等相關手續,而分時度假交換公司不負責辦理會員的這些手續,因此,所謂“RCI模式”可操作性不大,現階段在我國還不可能形成規模。

    至於借分時度假來消化積壓房地産,專家認為,可以有一些作為,但不具普遍意義。因為分時度假的供給方是旅遊度假設施,如果“積壓房地産”在旅遊城市,所處環境和位置優越,具備能夠改造成為分時度假産品的潛質和基礎條件,才有望通過裝修改觀達到標準,被納入分時度假的供給系統,否則,兩者之間就沒有必然聯繫。實際上,在我國積壓的房地産中,具備這些條件的並不多,並且,要將其轉化為分時度假産品還需進行新的追加投資,容易造成重復浪費。

    規範市場是前提

    分時度假究竟是否適合在中國推廣?國家旅遊局有關人士指出,現在旅遊消費已成為大多數人的生活必需,這種勢頭還將持續發展,並會進一步顯現出闔家旅遊和自駕車旅遊比重提高、週末到近處旅遊地度假、“黃金周”和其他帶薪假期到遠處旅遊地度假等新特點,因此,以國內旅遊者為消費對象的各種形式的分時度假及經營此類業務的公司,今後會有較廣闊的發展前景。

    國內首家專營分時度假的北京天倫度假公司總經理丁愛笛説,對分時度假的市場需求是存在的,關鍵是如何培育這個市場。首先,産品應搞標準化運營,包括統一建築標準的度假設施和統一服務標準的物業管理;其次,支撐會員間自主預訂、交換的網路交換的點數制標準亦必不可少;還有,需建立相應保障會員權益的信用擔保體系。

    據悉,有關部門已明確了發展分時度假的思路,即“因勢利導,積極探索;加強規範,抓好試點;跟進管理,穩妥推進”。涉及分時度假經營公司審批管理、度假酒店加盟海外分時度假交換公司管理和分時度假銷售金融監管等方面的法規也正在研究制定中。相信隨著市場的逐漸成熟,分時度假會給更多具有相應消費能力的群體帶來新鮮感覺。龔雯

    《人民日報》 2002年04月19日


美國分時度假村項目落戶內蒙古呼倫貝爾草原
選擇“分時度假”慎防陷阱
分時度假公司深圳掛牌
深圳興起“分時度假”
分時度假風靡深圳
海南引進“分時度假”方式
分時度假旅遊在我國登陸
分時度假:酒店業的強心劑
分時度假休閒旅遊新概念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