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開放臺商赴大陸直接投資

    台灣“行政院”院會今天上午通過由相關部門提出的“落實大陸投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執行計劃”,正式開放大陸直接投資,取消投資5000萬美元的上限。至此,實行了5年之久、備受海內外輿論批評譴責的“戒急用忍”政策正式走入歷史。

    “戒急用忍”政策是1996年9月李登輝在台灣“經營者大會”上提出的,目的是要對當時日益升高的臺商赴大陸投資熱實行圍堵、降溫。幾年來的實踐證明,此政策違背經濟規律、違反民意,招致臺商以及島內外輿論的強烈譴責和反對。今年8月,台灣“經發會”達成鬆綁“戒急用忍”、調整大陸投資政策的共識。

    “行政院”院會結束後,“陸委會”主委蔡英文、“經濟部”部長林信義、“新聞局”局長蘇正平隨即舉行記者會,就落實大陸投資“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政策作出説明。

    此次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

    ——開放直接投資,企業毋需在第三地成立子公司。

    ——取消大陸投資個案累計金額5000萬美元的上限規定。

    ——放寬個人及中小企業赴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上限,由新台幣6000萬元調整為8000萬元。

    ——簡化大陸投資産業分類,將現行“禁止類”、“許可類”及“專案審查類”簡化為“禁止類”及“一般類”。非屬“禁止類”者只要通過個案審查,皆可赴大陸投資。

    ——放寬上市、上櫃公司資金運用限制。

    ——准許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支機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其他機構等進行直接金融業務往來。

    但是,此項政策也對臺商投資仍有種種限制及不確定因素,如,嚴格限制高科技産業及基礎建設企業赴大陸投資;現行對個人及企業赴大陸投資累計金額或比例上限的規定仍然保留;建立投資動態調節機制,由主管機關每年定期或視需要邀集相關機關審酌各項因素,以決定是否調整個別企業累計投資金額標準,等等。

    林信義稱,開放企業直接赴大陸投資將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規劃,明年1月1日實施。

    人民網 2001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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