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經發會閉幕 將開放“戒急用忍”與“三通”

    台灣經發會兩岸組通過開放“戒急用忍”及“三通”,兩岸將可開放直接貿易及通流,建立兩岸資金流動機制,但還要等與祖國大陸協商之後才決定實施時間。

    經過三天討論後,“經發會”五個分組報告討論昨天圓滿結束,兩天半的議程共通過322項“共識意見”、36項“多數意見”及12項“其他意見”,其中就業組與兩岸組更是達成高度共識,所有意見皆列為“共識意見”。

    由於兩岸經貿各項議題,環環相扣,具有高度相互關聯性,因此,“經發會”全體委員在彼此包容不同意見下,同意以包裹方式共同意見,其重要結論包括:

    一、確定推動兩岸經貿發展之基本原則為“台灣優先”、“全球佈局”、“互惠雙贏”、及“風險管理”。

    二、大陸投資“戒急用忍”政策改為“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主要做法如下:

    (一)委請産、官、學界組成之項目小組,定期檢討放寬大陸投資産業及産品項目。

    1、凡有助於提高島內産業競爭力、提升企業全球運籌管理能力者,應積極開放;

    2、島內已無發展空間,須赴大陸投資方能維繫生存發展者,不予限制;

    3、赴大陸投資可能導致少數核心技術移轉或流失者,應審慎評估。

    (二)放寬大陸投資資金限制,並建立風險管理機制:

    1、大陸投資資金來源應多元化;

    2、檢討放寬上市、上櫃公司及其他個別企業在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上限等有關限制;

    3、放寬投資五千萬美元以上個案,建立項目審查機制。

    (三)在建立相關配套措施及保障投資安全前提下,開放企業赴大陸直接投資。

    (四)配合大陸投資政策調整,准許未經核準赴大陸投資廠商補報備登記。

    (五)強化大陸臺商産業輔導體系,積極協助臺商降低投資風險。

    三、建立兩岸資金流動的靈活機制。

    四、有關加入WTO與兩岸“三通”方面,主要做法如下:

    (一)配合加入WTO進程,開放兩岸直接貿易及兩岸直接通郵、通訊等業務,並適度擴大開放大陸物品進口。

    (二)整體規劃兩岸“通航”,在兩岸簽署“通航”協議之前,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功能及範圍,開放貨品通關入出境,減少兩岸間接通航之不便。

    五、在考量安全的前提下,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主要做法包括:

    (一)採總量管制方式,完善配套管理措施。

    (二)建立安全事項之通報及緊急事故之處理機制。

    (三)實施方式:與大陸方面協商相關問題與實施時機,必要時以試驗方式先行推動。

    六、兩岸協商問題:建議“政府”儘速凝聚朝野共識,化解“九二共識”之分歧,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定位兩岸關係,擱置政治爭議,儘速與大陸方面協商“三通”及其他攸關人民福祉之議題。

    國民黨委員饒穎奇提出的要求當局接受“92共識”主張,則因為內部有不同意見,只列入紀錄而不納入共識。

    中新網2001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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