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台灣“戒急用忍”如何變

    劉紅

    日前,為期一個多月的台灣“總統府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議”結束,會議通過“共識意見”322項。對兩岸關係,會議以“包裹處理”方式達成6項共識,基本接受兩岸關係小組提出的“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的共識。雖説“有效管理”如何解讀大有文章,但起碼説明:“戒急用忍”已到了窮途末路的地步。

    李登輝提出“戒急用忍”

    “戒急用忍”的直接目標就是阻止臺商對祖國大陸的投資,長遠目標就是要戒發展兩岸關係之急。“戒急用忍”的始作俑者是李登輝。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為控制迅速崛起的臺商對祖國大陸的投資行為,台灣當局制訂“准許”、“禁止”、“專案審查”三類標準規範。面對一浪高過一浪的臺商投資熱潮,1996年8月14日,李登輝在“第三屆國民大會”上表示,兩岸經貿“延宕”台灣內部投資,對大陸的産業轉移“忽略”台灣內部升級,“因此,以大陸為腹地,建設亞太營運中心的論調,必須加以檢討”。一個月後,李登輝在第三屆經營者大會上表示:“我們必須要秉持‘戒急、用忍’的大原則,來因應兩岸當前的關係。”10月21日,他又在“國統會”第11次委員會上表示,臺大陸政策是“戒急用忍,行穩致遠”。自此,“戒急用忍”不僅成為兩岸關係上一個使用頻率最高的名詞,也成為臺當局大陸政策的基本出發點。

    為貫徹李登輝的“戒急用忍”主張,台灣各個相關職能部門在很短時間內完成了“戒急用忍政策化”。“陸委會”開始以“台灣安全”與“兩岸關係進展”來決定大陸經貿政策調整情況。“經濟部”重新擬定“未來兩岸經貿政策發展方向”,實行“投資從嚴,商業、貿易、科技交流從寬;大企業從嚴,中小企業從寬;特殊行業從嚴,一般行業從寬。”次年5月28日,“經濟部”公佈“企業對大陸地區投資審查辦法”,內容是增加禁止投資項目;企業規模愈大,准許赴大陸投資額比率愈低;5000萬美元以上項目禁止。為加大嚇阻力度,臺當局規定在當年7月至9月的3個月內,對臺商投資大陸情況進行登記,逾期未報者,處以新台幣100至500萬元罰款。在限制臺商對大陸投資的同時,李登輝還不時煽動對大陸的敵意,並且開始對兩岸交往、各種交流進行限制,“戒急用忍”政策開始擴展到整個兩岸關係各個領域。

    新當局繼續“戒急用忍”

    民進黨上臺後,“戒急用忍”仍是其兩岸經貿政策的主軸。新當局就職兩個月後,“經濟部”首次集合下屬各單位檢討“戒急用忍”政策,決定將個案超過5000萬美元的投資由“禁止投資”列為“專案審查類”,“禁止投資項目”由340項減為70項,“專案審查類”由3142項減為1200項;開放基礎設施赴大陸投資。然而“經濟部”的建議被“陸委會”否決。台灣新當局成立的跨部會次長級“調整戒急用忍專案小組”,先後於去年9月15日、10月31日與12月13日3次召開小組工作會議,專門討論“戒急用忍”政策存廢問題,但都沒有對大陸經貿政策作出實質性的調整。

    民進黨方面為既繼續實施“戒急用忍”政策,又減少社會各界尤其是工商界對該政策的批評,減少實施該政策對台灣經濟的負面影響,提出許多新的方案與論調。台灣當局新領導人的密友、台灣大學經濟係教授陳師孟提出,對臺商赴大陸投資徵收“國家安全捐”,“寓禁于徵”、“以價制量”進行控制。“陸委會主任”蔡英文提出建立“國家安全網”構想,既強化台灣的經濟體質,又保障“台灣安全”。“經濟部長”林信義和“經建會主任”陳博志等還提出“總量管制”辦法,即制訂一套新的標準。自稱“一見數字就興奮”的民進黨秘書長吳乃仁提出,應用“引導”取代“阻擋”方式來規範臺商赴大陸投資,並建議採取“配額制”,即規定臺商在台灣每投資100萬美元,就可取得投資大陸20萬美元的權利。後來出任“央行副總裁”的陳師孟、陳博志等負責經濟的人,危言聳聽地稱,如果拿掉“戒急用忍”政策,直接開放“三通”,將會引發産業危機,進而引爆金融危機,産生“黑洞效應”。“央行總裁”彭淮南誇大臺商對大陸投資數字,聲稱臺商投資大陸歷年累計金額已超過700億美元,而民間估計更高達1000億美元,相當於台灣的外匯儲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現象。更有一些人公開造謠説,臺商已經“掏空了台灣經濟”。

    民進黨當局堅持“戒急用忍”政策遭到越來越多的批評,工商界龍頭人物時常出面重炮轟擊一番,“泛藍軍”則把推動兩岸經貿、鬆綁“戒急用忍”作為反擊執政黨的主要口號,甚至當年參與制訂“戒急用忍”政策的人士也出場公開反對。傳統産業要求開放對大陸投資,新興産業則有人喊出了“要把大陸當成本地市場,發展台灣知識經濟要仰仗大陸資源”的呼聲。

    走到盡頭的“戒急用忍”

    “戒急用忍”政策的實施,在限制兩岸經貿,尤其是限制臺商對大陸投資方面起到了極壞的作用。很長的一個時期內,兩岸的正常經貿關係被嚴重扭曲,很多臺商投資項目被取消,有些投資領域被禁止,最為典型的就是台塑在福建的化工、發電項目被迫中止。同時,也應該看到,“戒急用忍”政策實際上無法中止兩岸經貿的進行。5年來兩岸經貿一直在穩步上升,以去年為例,兩岸經貿達到創紀錄的305億美元,幾乎佔兩岸經貿總額的六分之一;臺商對大陸投資總額增長一倍以上,形成第二波投資熱。資本追逐利潤的本性是人所共知的,如果沒有生意可做,沒有錢可賺,即使沒有“戒急用忍”政策,臺商也不會來大陸投資;如果有生意可做、有錢可賺,實行“戒急用忍”政策,臺商也會來大陸投資。在促使臺商到大陸投資的眾多因素中,經濟效益是台灣工商界熱心兩岸經貿的主要原因。

    如何評價兩岸經貿對臺商和台灣經濟的影響,第一,千萬不要低估臺商的經營水準。且不説兩岸經貿和臺商對大陸投資讓多少臺商換來事業第二春,賺回多少錢,如果真是如呂秀蓮所説賺錢的臺商只有三分之一(1萬家),請問難道其餘三分之二(2萬家)的臺商都是屬於只會砸錢不會賺錢的企業家嗎?台灣當局極力阻撓臺商投資大陸,跨過海峽登陸投資的臺商卻越來越多,這能説不是經濟利益驅使而是大陸“以民逼官,以商圍政”的結果嗎?第二,千萬不要低估兩岸經貿對台灣的經濟促進作用。台灣對大陸的每年超過200億美元的順差不是營利,難道對日逆差200多億美元才算營利嗎?如果沒有對大陸每年200億美元的順差,台灣經濟和對外貿易恐怕真會出現“黑洞”。台灣的外匯儲備超過1100億美元,絕大部分是對大陸的順差獲得的,請問這是“充實台灣”還是“掏空台灣”?如果真是“掏空台灣”,“經發會”怎麼能夠通過“鬆綁戒急用忍”這一共識呢!之所以出現與“戒急用忍”政策的制訂者願望相反的結果,證明“戒急用忍”政策實際上是損人不利己的政策。

    既然“戒急用忍”不能阻止兩岸經貿的發展,又遭到台灣主流民意的反對,為什麼取消它還如此難?這是因為“戒急用忍”已經成為一種象徵,它是台灣執政當局僵化、反動、倒退的大陸政策的標誌,“台獨”勢力寄希望通過“戒急用忍”,實現阻隔兩岸同胞來往、弱化兩岸民族感情、實現分裂的夢想。因此,在“經發會兩岸關係小組共識”出來後,“建國黨”、“臺聯”、“北中南社”、呂秀蓮和李登輝等落魄的“台獨”分子紛紛公開跳出來謾罵“經發會共識”。

    “經發會”通過“鬆綁戒急用忍政策共識”是值得肯定的舉措,是島內民意使然,説明發展兩岸經貿、推動兩岸關係前進已經成為不以某些人意志為轉移的客觀需求,只是落實“經發會共識”尚有諸多難點,具體説來有“三難”:一是改頭換面。會議一結束,臺“經濟部”就提出對臺商投資大陸,“禁止類”減為73項,“專案審查類”減為431項,共計放寬項目1400項。但是“經濟部長”林信義又提出將以“投資比例”來對臺商投資大陸行為進行限制,以確保“根留台灣”。因此,“積極開放”只是“部分開放”;“有效管理”只是“繼續限制”,也就是説台灣當局不可能完全依靠經濟規律來處理兩岸經貿事務,推行沒有“戒急用忍”的“戒急用忍”。二是障礙重重。如果真要鬆綁“戒急用忍”,真想發展兩岸經貿,必須首先開放“三通”。“三通”不通,缺少落實“經發會共識”的關鍵的經濟條件。三是釜底抽薪。“鬆綁戒急用忍”無論是擴大兩岸經貿交流,還是改善兩岸關係,都需要兩岸進行商談,接受“92共識”是兩岸商談基本前提,“經發會共識”缺乏這一條,是最大的敗筆,説明民進黨當局仍然無意改變其基本大陸政策,因而也就讓落實“經發會”關於鬆綁“戒急用忍”的共識缺少起碼的政治基礎。

    “經發會共識”條文雖然已經出臺,但是萬丈高樓平地起,如何落實又成為一個更大的難題,而在可見的將來民進黨當局是不會也沒有能力解開“三難”這個死結,這是問題的要害,也是民進黨當局容忍“經發會共識”出臺的原因,因此“經發會共識”很難避免島內媒體所説的“為山九仞,功虧一簣”的結果。

    

    《中國青年報》 2001年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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