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訂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應對突發公共事件

有關部門透露,北京市修訂了原有的《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其中,要求物業管理企業建立起各種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機制、處理預案和具體處理措施是這次修訂增加的內容。新《標準》將於12月1日起實施。

據介紹,《標準》為政府主管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品質提供依據,也是物業管理企業申請資質等級和資質年審的考核標準。

《標準》除增加了對物業管理企業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要求外,對目前在物業服務中糾紛較多的停車問題也做了明確規定,要求有健全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存車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對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出門憑證放行;保證停車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發生緊急情況預案;長期存放的,應簽訂停車管理服務協議。(王小星)

北京晨報 200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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