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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銀行不能代理股票買賣

    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司市場準入處副處長夏令武昨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的出臺,將促進我國銀行業發展中間業務,完善商業銀行服務功能,提高競爭力和盈利能力。

    夏令武談到為何要出臺這一規定時説,我國即將加入WTO,對我國銀行業來説,要做的事就是要提高競爭能力。我國銀行業務較單一,業務品種以信貸為主,風險大收益不穩定。從國際上看,隨著金融創新的加速,很多銀行調整經營戰略,逐漸向中間業務轉移。目前,西方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已佔到40%至50%,而我國銀行的中間業務不到10%。在這種情況下,要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競爭能力,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促進我國商業銀行發展中間業務。

    夏令武稱,出臺這個規定,並不是説要回到我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期的“混業經營”狀態。商業銀行代理證券業務,與證券公司之間更多的是一種合作關係,而且並不發生銀行資金進入證券市場,這與我國目前“分業經營”的框架是一致的。

    他説,代理證券業務是一個大的範疇,不僅僅包括代理股票買賣,還包括代理國債的發行、承銷和代理債券結算等業務。由於代理股票買賣有可能會産生銀行資金流入股市,所以目前來説不允許銀行代理買賣股票。暫行規定只是個原則性的規定,代理證券業務是放在審批制下的品種,今後央行會碰到很多種類的、具體品種的代理證券業務申請,能否允許商業銀行去做,央行要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我國金融業發展狀況、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機制及監管能力來定。

    夏令武表示,目前,金融衍生業務品種、分類較多,具有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將其納入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是因為金融衍生業務是一種風險管理工具,有利於改善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能力。

    夏令武還説,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落後有許多方面原因,商業銀行要真正改善資産負債結構,提高經營能力,完善其功能,最主要的還是要完善其內部經營機制,改變經營理念,切實把中間業務作為一個利潤增長點來抓。

    上海證券報 2001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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