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首次批復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

    *ST明珠今日發佈公告稱,公司昨日收到國資委的批復,同意大股東西藏自治區國有資産經營公司將所持有的*ST明珠4863.8萬股國家股分別轉讓給山東五洲投資集團和濰坊渤海實業公司。由此,*ST明珠成為國資委掛牌後批准國有股轉讓的首家上市公司。(許少業)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國資委對公司國有股轉讓有關問題的批復公告

    2003年6月11日,本公司收到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抄送的關於《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轉讓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産權函〖2003〗25號)。《批復》同意西藏自治區國有資産經營公司將所持有股份公司4863.8萬股國家股分別轉讓給山東五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710.2445萬股、濰坊渤海實業有限公司2153.5555萬股。以上股份轉讓完成後,股份公司的總股本仍為10823.66萬股。其中,山東五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濰坊渤海實業有限公司分別持有2710.2445萬股、2153.5555萬股,分別佔總股本的25.04%、19.9%,股份性質變更為社會法人股。該《批復》自發文之日起6個月內生效。

    此次國有股權轉讓完成後,山東五洲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將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濰坊渤海實業有限公司成為公司第二大股東。此次股權轉讓還需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股權過戶手續。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O三年六月十一日

     《上海證券報》 2003年6月13日

    


國有股産交所掛牌交易目前還存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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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關尚需更嚴——關於國有股轉讓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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